麼好事。
如果能還手、能對敵艦構成威脅,日艦的官兵還有拼死一搏的勇氣,可是在根本無法對敵艦構成威脅的情況下,日本官兵計程車氣馬就蕩然無存了。繼續打下去,與送死有什麼區別?
一點四十分,在“妙高”號沉沒後,剩下的三艘重巡洋艦轉向撤退。
此時,山本五十六率領的主力編隊還在二十五公里之外。
雖然魯志剛也預料到聯合艦隊的主力即將到達,但是前面的戰鬥打得太順利了,而且日本重巡洋艦的表現,讓魯志剛相信,日本海軍還沒有為戰艦配備雷達,甚至根本就沒有研製出雷達。
顯然,在夜戰中,魯志剛沒有必要擔心與聯合艦隊主力突然遭遇。
更何況,算得主力的,也只有一艘在一戰後期建造的“霧島”號戰列艦,其他的都是不經一擊的巡洋艦。
發現日艦轉向逃跑,魯志剛立即下達了追擊命令。
一馬當先的不是快速戰列艦,而是在之前表現不太理想的兩艘大型巡洋艦,即“北京”號與“天津”號。
事實,兩艘大型巡洋艦的最快速度不比快速戰列艦高多少,只是更加靈活。
做為航母的貼身保鏢,大型巡洋艦在設計的時候就極為重視戰術機動效能,即要求儘可能短的轉向半徑,以及儘可能快的轉向速度。只有較高的戰術機動效能,大型巡洋艦才能在防空作戰中機動到有利位置。
問題是,追擊重巡洋艦並不是大型巡洋艦的主要使命。
雖然後來美國海軍的“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出了為航母提供防空掩護之外,還專門用來對付中國海軍的防空巡洋艦,在速度有較高的要求,其最快航速達到了驚人的三十五節,即便在滿載的情況下也能達到三十三節。但是在中國海軍中,大型巡洋艦並不經常用於制海作戰,至少在設計的時候,海軍沒有提出相關的要求,因此其最高航速只要求能夠達到艦隊航母的標準。
結果就是,“北京”級大型巡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