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引燃了艦橋內的一些易燃物品,以及打死了艦橋內的十多名官兵之外,沒有造成更大的破壞。如果這枚穿甲彈在艦橋內爆炸,結果肯定不一樣。
“妙高”號躲過了一劫,緊隨其後的“足柄”號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一點十四分,在第十四次齊射中,“山西”號收穫了第一個戰果,一枚三百八十毫米穿甲彈落在了“足柄”號左舷外大約五米處的海面上,在進入海面下後,彈道發生改變,穿甲彈撞上了“足柄”號左舷艦體,命中點在水線下大約三米處。只是,穿甲彈的威力確實大得過頭了一些。在穿透了“足柄”號的側舷裝甲帶之後,又貫穿了三道縱向艙壁,才在“足柄”號的艦體內爆炸。
毫無疑問,這是致命一擊。
雖然爆炸點遠離鍋爐艙、輪機艙、彈藥庫、油庫等要害部位,但是十多公斤的猛炸藥的威力釋放出來後,“足柄”號依然在劫難逃。爆炸後,“足柄”號的艦體左側被撕開了一道長近十米、寬近四米的大窟窿,而且有四道縱向水密艙壁與五道橫向隔壁被炸壞,導致艦體中部嚴重進水。
即便艦體沒有被炸斷,“足柄”號也在劫難逃。
原因很簡單,進水區域的總進水量已經超過了最大允許進水量,即便其他其餘的水密性保持完好,“足柄”號也會沉沒。
顯然,重巡洋艦永遠也扮演不了“次主力艦”的角色。
在與主力艦交戰的時候,重巡洋艦根本沒有生存機會。
事實上,重巡洋艦上的八英寸艦炮也不可能對主力艦構成實質性威脅。
只是,在這場海戰中,日本海軍的六艘重巡洋艦根本沒有機會證明這一點,因為對這六艘沒有雷達的重巡洋艦來說,一萬七千米的交戰距離,以及高達二十四節的交戰速度,都超過了其基本能力。
要知道,即便是功率最大的探照燈,作用距離也不會超過一萬二千米。
在以往的夜間海戰中,要在超過一萬二千米的距離上瞄準敵艦,唯一的辦法就是根據敵艦的炮口閃光來確定瞄準點。
顯然,魯志剛也知道這一點,也就沒有給日艦半點機會。
在他的指揮下,六艘戰艦的炮擊速度都不快,平均每分鐘一次齊射,而且在齊射之間戰艦得調整航向與航速。說得簡單一些,如果日艦根據炮口閃光瞄準中國戰艦,就根本不可能擊中中國戰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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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螳臂當車
第一百一十九章螳臂當車
對於聯合艦隊偵察編隊的六艘重巡洋艦來說,接下來的一個小時顯得極為漫長。inG。
當然,對魯志剛來說,這一個小時過得非常快。
繼“山西”號重創了“足柄”號,迫使這艘重巡洋艦退出戰鬥序列之後,“柏林”號大型巡洋艦在一點十九分也擊中了目標,即“鳥海”號重巡洋艦,並且一舉擊沉了這艘參加過兩次硫黃島海戰的戰艦。
“柏林”號能夠首先擊沉目標艦,除了運氣因素,與其主炮有很大關係。
早在大戰爆發前,中國海軍就認識到,口徑超過三百毫米的“戰列艦級”主炮在對付巡洋艦的時候,威力明顯過剩。
俗話說,過猶不及。
威力過大的穿甲彈在對付裝甲薄弱的巡洋艦時,往往會在引信啟動之前穿透目標,從而降低了對目標造成的損傷。
這一點,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多場海戰中早就得到過證實。
顯然,重巡洋艦也屬於巡洋艦。除了配備了口徑更大、威力更強的主炮之外,重巡洋艦與輕巡洋艦在本質沒有太大的區別。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一些只配備六英寸或者一百五十毫米主炮的輕巡洋艦在排水量已經趕、甚至超過了戰前建造的重巡洋艦,而且在整個大戰期間,各國都沒有建造太多的重巡洋艦,而是提高了輕巡洋艦的地位,並且逐步用輕巡洋艦取代了重巡洋艦。
說白了,重巡洋艦是“華盛頓條約”框架內的奇特產物,而且只有日本海軍視若珍寶。
在認清這一點之後,中國海軍才會在“北京”級大型巡洋艦配備與“柏林”號一樣的二百八十毫米艦炮,而沒有選擇威力更大的艦炮。當時,如果中國能夠生產、或者說能夠從德意志第二帝國獲得二百毫米左右的艦炮,甚至不會選擇二百八十毫米艦炮作為“北京”級的主炮。
主要就是,對付重巡洋艦,二百毫米左右的艦炮就足夠了。
可惜的是,中國製造不出類似的艦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