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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童謠兇案(18)

目送黎淵直到出了她樂家的大門,樂百詩才暗暗鬆了口氣,走入房內。

社交網站資料庫的還原工作還在繼續著,資料量太過龐大,看來沒有個幾天是完成不了了。

雖說“兇手”已經帶著充分的鐵證落網,但樂百詩聯絡過阿貓,阿貓表示任務只完成了一半,要她繼續努力。

攤在辦公椅上,樂百詩掏出手機,檢視起方才讓曲凌偷拍的照片。

全都是程秋分屍案的現場照,原本應該是屍塊的位置,放著一塊塊塑膠人體來代替。

俯瞰圖顯示,程秋的屍體,四肢被斬斷後,整齊地縱向排列於床的正南方向。

他的軀幹則位於四肢的右邊,至於那顆頭顱,位置雖在床板下頭,卻是與身軀在同一條垂直線上。

樂百詩瞧了許久,腦中忽有一道光閃過。

她取來一張A4白紙,又把手機亮度調至最大,將屍塊的位置臨摹在紙上。

循著腦中思路多添了幾筆,待她畫完後,不禁瞪大眼。

這彷彿就是一個豎起大拇指的動作。

如果說樂建華和向百合的死相分別是“置頂”和“沉帖”,那程秋這個是……

點贊?

樂百詩眉心微擰,那就奇怪了,程秋在社交網站的操作記錄她已經查過,寥寥無幾,也沒有對那個名為[Error]的帖子有過任何操作。

這個點贊,應該是出自哪裡呢?

或許是那篇帖子,不僅僅出現在樂建華的社交網站裡,別的地方也有?

想罷,樂百詩再次調出程秋的其他社交賬號,逐步排查。

果然,在某個社交賬號裡,他曾經獲得過那個平臺的“最強點贊王”頭銜。

這個平臺現在還在運營著,而且是當紅的社交分享平臺,類似於微博。

順利地登入進去,系統提示上一次登入地址在G市,一個月前。

看來是個常用的賬號。

當樂百詩找到那個“最強點贊王”的頭銜,累計獲得點贊數量達10萬,顯示獲得日期是十年前的7月中旬。

對應的內容裡,原帖正是他發的,轉發與評論高達百萬,卻仍舊是被刪除狀態,顯示“該內容涉嫌違規”,刪除時間是發帖後4小時。

不過程秋在這帖子裡的回覆,倒還是能看見一些,可惜因為原帖刪除,都是縮略狀態。

其中有一條引起了樂百詩的注意。

“影片裡這個地方啊,是G大的……”

G大?

樂百詩回憶了一番,G大似乎是G市那唯一一所大學,程秋的學歷也顯示了他是G大金融系畢業的。

她理了理思路。

十年前有一個關於G大的影片在這個社交網站大肆流傳,卻因為涉嫌違規,在4小時內被該社交網站刪除。

傳媒圈的掙錢模式,樂百詩倒是瞭解一點,一個熱門或是充滿爆點的內容,經過添油加醋的包裝後,釋出於全網,引來的流量輕則千萬,重則上億。

流量=金錢,會不會是程秋為了牟利,將這個被封殺的影片賣給了別的網站……

比如,賣給了樂建華?

樂百詩立即調看了樂建華當初的金錢往來記錄,果然,有一筆五十萬的收入,在8月1日打進他的賬戶。

而打錢的賬號,樂百詩一眼便認出來了。

正是樂建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