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記憶裡的夏唯一,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大男孩,與她同年,也是剛畢業便來到首都打拼。
倆人因為同找了一棟合租公寓而解釋,目前是哥們兒關係。
從音樂學院畢業的他,本想到首都的一些知名娛樂公司當練習生,奈何背景平平,屢遭碰壁。
最後他乾脆放棄出道這條路,選擇在知名二次元影片網站“小飯糰”,又稱F站的地方,投稿一些他的翻唱或是原創歌曲的影片,當了一個小小的唱見。
夏唯一唱功很好,技巧專業,聲線也很有特色,屬於乾淨的少年音,很適合一些古風歌曲裡不羈公子的形象。
他還有一個特殊的發音技巧,那就是兩聲偽音,可男女聲線自由轉換。
這樣的唱見在圈子裡該是很吃香的,也時常有一些音樂團隊朝他拋來橄欖枝,希望與他合作。
但這些音樂團隊總有些額外的條件,要麼是模擬出一個受歡迎的人設出來,要他照著演,以討好粉絲;要麼則是要他與公司內另一個歌手組成CP,打造話題刷熱度。
夏唯一很是反感這種做法,他就是他,為什麼要演成另一個人,或是跟平日沒有交集的女唱見,甚至是男唱見組CP。
他私心裡並不希望自己的創作被這般糟蹋。
一個人削尖了腦袋往前衝,在這個資本才是力量的年代裡,除非你有足夠的運氣,否則是很難出頭的。
夏唯一便是還未出頭的這其中之一了。
……
讀完關於夏唯一的記憶,樂百詩的手臂又不自覺地收緊了些。
“好了,別哭了啊。”
夏唯一扶正她的身子,認真地凝視著她泛紅的雙眸,“能不能告訴哥們兒,你為什麼要喝百草枯?尋死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啊。”
樂百詩笑了下,搖搖頭並未言語。
沒什麼好說的,原主的事夏唯一幾乎都知道。
夏唯一見她這副模樣,心裡一陣微疼。
好好的姑娘都快被摧殘成什麼樣了。
他想了想,提議道:“要不,咱們搬個家,避避風頭?每天被那群混蛋逼著,我還真擔心你又喝一次。”
“還好你打電話過來時,我還沒上高鐵,不然啊……”
見他搖頭晃腦地嘮叨著,樂百詩心中忽一頓。
對啊,他是要去漫展表演的啊!
她看了眼一旁的時鐘,已經是下午三點,而她打電話那會應該是中午十二點左右。
夏唯一的演出在第二天早上十點,座標隔壁市,現在趕去坐高鐵還來得及。
想到這兒,樂百詩立馬推了他一把:“你怎麼還在這裡,再不去參加漫展演出,就遲了!”
夏唯一微滯了下,眸子裡劃過一抹黯色,卻稍縱即逝,很快又換回了他那副無謂表情。
他笑著屈起手指,輕輕在她額間一彈:“你睡傻了吧,現在是10號的下午三點,漫展早結束了。”
“啊?”
樂百詩蹙了蹙眉頭,有些愧疚地垂下腦袋,“對不起,我不該找你的……”
這場演出對他來說挺重要的,因為他說過,這個月的房租得靠這演出費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