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按照大燕王朝的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大選,凡年齡在十三歲至十七歲之間的官宦貴族與平民百姓出身、未婚配的良家女子,都必須送入宮中參選。
經過重重篩選,從官宦貴族家出身的女子中,留下皇帝中意的女子,封為嬪妃,填充後宮的品階。
從平民百姓出身的女子之中,留下皇后中意的女子,留在宮中,待被派遣至各宮各院服侍宮妃,皇上。
而後宮的品階設定、每個品階所包含的人數以及各自所能分配到的宮女、太監數量分別為:
皇后一人;統理後宮,可分得宮女十六名,太監十六名。
正一品:皇貴妃一人,可分得宮女十二名,太監十二名。
從一品:貴妃、淑妃、賢妃、德妃各一名,可各自分得宮女十名,太監十名。
正二品:妃,共八名,可各自分得宮女九名,太監九名。
從二品:昭儀、昭媛、昭容、淑儀、淑媛、淑容、修儀、修媛、修容各兩名,共十八人,各自可分得宮女八名,太監八名。
正三品:貴嬪,共二十四人,各自可分得宮女七名,太監七名。
從三品:婕妤,共二十八人,各自可分得宮女七名,太監六名。
正四品:容華,共三十名,各自可分得宮女六名,太監六名。
從四品:婉儀、芳儀、芬儀、德儀、順儀各七名,共三十五名,各自可分得宮女六名,太監五名。
正五品:嬪共三十八人,各自可分得宮女五名,太監五名。
從五品:小儀、小媛、良媛、良娣各十名,共四十名,各自可分得宮女五名,太監四名。
正六品:貴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