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即他就輕輕敲敲她的桌子:“我有事先走了,書下次上課再給我。”說完就走了。
唐小染怔怔地看著他的背影,連那句“我很快就好了”都沒來得及說出口。她急急忙忙抄完剩下的,把東西一收拾捧著書跑出去。方暮遠已走出很遠。唐小染連跑帶走地追著,她人小腿短,等她氣喘吁吁地追上時已快到方暮遠的公寓樓門口。
唐小染大口喘著氣,話也說不出來,把書遞給方暮遠。方暮遠接過書,淡淡道:“不是說下次給我嗎?”
唐小染喘著氣道:“我抄好了,怕你要用。”
方暮遠微微一笑:“謝謝。”
唐小染趕緊低下頭,不敢看他,他這個樣子太美了,她怕自己露出傻樣子被他看輕。
身邊一陣刷刷聲,唐小染見一高挑女孩踩著輪滑從他們身邊經過,朝他們問了聲好。唐小染呆呆地看著那女孩的背影,沒注意到方暮遠也看著那女孩。她喃喃道:“原來她住在這兒。”
她只是自言自語,沒想到方暮遠居然搭腔了:“你認識她?”
唐小染仍呆呆地看著那個方向:“夏雲竹啊,誰不認識她?”她轉回目光:“不是,其實是。。。S大沒有人不認識周子渝,她是周子渝的女朋友,自然大家都認識她了。”她輕輕嘆息一聲:“以前總是看見他們倆,自從。。。唉,自從周子渝出事後就很少看見她了。。。真可惜。”她輕聲道。
誰不認識周子渝啊,那個如陽光般溫暖明亮,讓人不由自主想要靠近的人,讓人如沐春風。對人總是很熱情很友好,連她這樣膽小的人都能輕鬆地和他說話,雖然只是幾句不著邊際的話。唐小染進校時正值他競選,他的每次活動演講她都去了,根本忘記了還有其他參選人。周子渝就是這樣的人,有一種天生的魅力,讓人想親近他追隨他。女生都喜歡他,並不全是愛慕,有的人只是單純的喜歡,像唐小染這樣。可是老天真是太不公了,唐小染黯然想。
方暮遠輕聲問:“怎麼夏雲竹以前很喜歡社會活動嗎?”
唐小染忙擺手:“不是的,周子渝有很多社會活動,夏雲竹只是和他在一起,所以我們總看見他們。夏雲竹是不一樣的,她很特別,很。。。”她頓了頓道:“很酷。。。唉,他們是我們S大的傳奇,可惜現在都成為了歷史。”
她又出了會兒神,看看方暮遠,發現他居然也在發呆。唐小染喚他兩聲他才回過神來,她小聲道:“那,我走了,謝謝你。”她晚上還要打工,再不趕緊走連充飢都來不及了。
同在商學院,與方暮遠見面的機會不少,唐小染一直與方暮遠保持著這種平淡的良好關係,直到她碩士畢業。曾經有愛慕方暮遠的女生不忿地問她憑什麼方暮遠願意和她說話。是啊,唐小染只是個矮個子相貌順眼而已資質尚可的普通女生,那些對自己頗有自信的女生當然不忿。唐小染只是眨眨眼,緩緩道:“只要別去喜歡他就行了。”
唐小染是個普通人,普通人有普通人的智慧。
方暮遠在樓下站了片刻,想著剛才唐小染說的“他們是S大的傳奇”,心裡咀嚼著這句話,慢慢上樓,完全忘了自己趕回來的目的。
方暮遠搬到這裡和夏雲竹做隔壁鄰居本意是想接近她。看到夏雲竹略帶些詫異的表情,方暮遠向她解釋,上一個房客搬走了,所以他就搬進來了,這兒的公寓不錯,離學校也近。在她靜靜的目光下,方暮遠從容不迫地說完這些話,聽見她微笑道:“是啊,這兒是不錯。”
很快,方暮遠就覺得他這步棋走錯了。雖然夏雲竹每天的作息時間都比較固定,早晨早早地起床晨跑,去辦公室呆上一整天,晚上六點多回來後便不再出門,他卻不怎麼有機會遇見她。方暮遠轉到商學院,也不可能在系裡碰到她。唯一可能與她一同去孤兒院的機會被她不冷不熱地說了句:“方暮遠,我建議我們分頭去孤兒院,你一天,我一天,這樣那些孩子一個星期就有兩天都有人陪伴。”
方暮遠愣愣地看著她遠去的背影,知道自己的親近讓她更加疏遠,心中懊惱不已。他試圖以朋友的身份接近她,可是她根本不接招,連他想和她下盤棋也被她以很忙推卻。方暮遠偶爾幾次看見送夏雲竹回來的皮埃爾,心中很是忿忿不平,皮埃爾也對她有意思,她怎麼不拒絕他的出現!?可是這樣的話他是不能去問夏雲竹的。
方暮遠忘了,他對接近自己的愛慕者態度也是如此,甚至更為冷淡。對自己不愛的人,人們總是殘忍的,忽視他們踐踏甚至利用他們的感情。而對自己愛的人,人們總是愛若珍寶,小心翼翼地呵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