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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真有本事!

“鍾肯,我有時連這種警鈴都聽不見了,更何況那種音樂的催眠鬧鐘?”她在半夢半醒之間還能反駁得他啞口無言。

鍾肯氣得幫她按下鬧鈴,再度回床上睡他的大頭覺。

這是第一回合交鋒,於慎言一戰一勝。

接下來,鍾肯有一次較晚回來,一進臥室,就發現他的房間被整理過了,裡頭的浴室甚至還噴了某種令人反胃的清香劑,他頻頻作哎地衝出房間,把才剛上床的於慎言從房裡拎出來盤問。

“誰告訴你可是進我房裡亂搞,還噴那種嗆死人的毒氣?”他的聲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音量。

“我有整理房子嘛,看在你是個好房東的份上,我就幫你清一清浴室。你知道,浴室不消毒會有黴味也!”她大方地說。

“你那些消毒水還沒毒死黴菌就先毒死我了!”他低吼。

“呃?是嗎?”她歉然地笑笑。

“我非常感激你的好心,但請你別再這麼主動幫忙了,可以嗎?還有,我對一些低等的香氣過敏,以後別在這棟房子裡用任何市面上的芳香劑,懂嗎?”他捺住性子吩咐。

“懂。”她認真地點點頭。不過,什麼叫“低等香氣”?

第二回合交鋒,鍾肯扳回一城。

更有甚者,某個星期日鍾肯從外頭回來,尚未進門,抬頭便見一圈夾在衣架上的蕾絲內衣褲像國旗一樣在側邊陽臺上隨風飄揚,差點當場昏厥。

這還像話嗎?

“為什麼你不用烘乾機把你那些小碎布烘乾就好?掛在面對大馬路的陽臺你以為好看嗎?”在國外生活了多年,於慎言的行徑實在讓他大吃一驚。

“那些內衣不是絹絲就是棉的,不能烘,也不能曬,我只是拿出去吹吹風,幹得比較快嘛!”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她在陽臺晾衣服晾了十幾年,她老弟們連吭也沒吭一聲。

“小姐,難道你一點都不覺得羞恥嗎?那種駐人貼身衣物怎麼能掛在人人看得見的地方?”

“為什麼不行?我曬衣服也犯法啦?中華民國法律有規定不準在陽臺晾內衣嗎?”她睜大眼睛望著他。

“這……這是基本禮貌!”他如果腦溢血,全都拜這位大姊所賜。

“基本禮貌?那你去看看,全臺灣有多少人不懂這項禮貌?在南部,還有人直接曬在馬路邊哩!”她不在意地擺擺手。

“這樣有礙我房子的觀瞻,你到底收不收?”他兩手往腰間一叉,端出房東的架子。

“收就收嘛,不過是幾件內衣而已,有什麼好氣的?我還想把你的也一起晾出去呢!”她就搞不懂,他幹嘛跟她的幾件內衣過不去。

“得了,不麻煩你了,我自己的衣服我自己洗。”為了壓下怒火,他的力氣消耗得特別快。

“那我浪費?每天才一、兩件,我們分開洗既費水又費電,合在一起洗才划算嘛!”她立刻反駁。

“我自認還付得起這點該死的電費。”他得找個看不到這女人的地方,否則他一定會被她氣死。

為什麼他要衝動地答應讓她住下來呢?才短短几天他就後悔得要命!

一星期下來,他們之間這類的插曲不斷,兩人都還在調整步伐的階段,於慎言以前在家習慣主宰一切,想到什麼就做什麼,而鍾肯在國外住了十幾年,自有一套生活原則,他們要和平相處可能還得靠時間來幫忙。

而事實上,於慎言也逐漸從許多小地方看出鍾肯的個性,他很自律,任何東西都放在一定的位置,用完立刻歸位,整間屋子在他的隨手整理下井然有序,根本毋需她雞婆打掃。

還有,他的潔癖雖不嚴重,可是已足以讓她這個女人為之汗顏。

例如,於慎言是個標準的急性子,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在短時間內看出成果,包括整理房子。她會用最偷懶的方式將看得見的地方弄乾淨,至於看不見的地方,亂一點無妨。可是鍾肯就不是個只做表面清潔的人,他會徹底清除汙垢,不管是客廳、房間還是廚房。

說他是“新好男人”一點也不為過!

會洗衣、煮飯、打點一切,有獨立精神,愛乾淨,重衛生,為人客氣有禮,再加上長得不錯,鍾肯的條件總和起來幾乎可以當個完美情人了!唯一的缺點,就是年紀太小,於慎言為此覺得扼腕,這麼優秀的男人為什麼偏偏比她晚生三年?

唉!

為了消弭“內衣事件”招惹出的冷硬氣氛,她決定找一天做頓飯請他,算是賠罪,於是在一個星期六下午,邀他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