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熊歸隊!”阿瑪甘有模有樣的擺擺手,倒也把自己當國家領導人了。
既然死人不能開口講話,歐文字想點點頭領命,不過馬上又意識到不對。
點頭答應,這動作也太人性化了!差點露餡了!
歐文絞盡腦汁,琢磨這個時候一個殭屍應該怎麼表示。最後還是決定賭一把,故作僵直了身子,朝阿瑪甘微微行了個躬身禮。然後歸隊了。
看見歐文的動作,阿瑪甘一個勁兒的犯愣。
“殭屍什麼時候會行禮了?可真夠新奇的。難道說,我的‘亡者召喚’已經用到了這麼出神入化的地步,將死者生前的意識殘餘保留了?哈哈,一定是這樣!天才,我阿瑪甘真是天才啊!”(未完待續。。)
第576章 屠熊旅店
清晨。屠熊旅店。
坐落在特拉維斯堡東北角的這家旅店至少有三十年曆史,一樓小酒館年頭更久,特拉維斯堡幾乎無人不知。
酒館老闆是個中年胖子,掛滿橫肉的臉上時刻帶著一抹獰笑,看上去不像個生意人,倒像角鬥場裡溜出來的打手。
酒館不算小,但也委實不大。只是每天無論什麼時候,酒館裡總會被擠的滿滿的。
這裡距傭兵公會很近,天南海北的僱傭兵來到這裡接到任務,會來酒館喝一杯壯行。辛辛苦苦闖蕩之後回來交了任務,也會來酒館裡痛飲慶祝餘生。因此不論什麼時候,酒館裡從來不缺少渴望一夜暴富的人。
久而久之,屠熊旅店成了除傭兵工會外,特拉維斯堡第二大傭兵集散地。來自大陸各處的傭兵、冒險者、寶藏獵人、黑市商人,都聚集在這裡,盡情地喝酒作樂,同時兼顧相互交換情報,做幾筆非法的小買賣。
這個清晨同樣也不例外。
太陽還沒完全升起,酒館裡昏黃搖熠的燈光下,永遠都瀰漫著一股濃厚的酒氣和女人身上的脂粉味。叮叮噹噹的碰杯聲,雜亂的桌椅聲和熙攘的說話聲,酒館老闆粗著嗓子的罵罵咧咧聲,以及時不時傳來一聲妓。女的嬌笑,讓整個酒館都充斥在一種熱鬧而混亂的氛圍裡。
吱——
酒館那扇被人懷疑是開國時代就已存在的破破爛爛的木板門被踢了開,冷風夾帶著室外的雪花吹了進來。一個頭上歪戴著一頂破舊的海盜帽,衣著邋遢寒酸。嘴裡叼著一根小草棍的傢伙出現在門口。
那些個酒徒們不約而同的看過來,一見這人。頓時哈哈大笑。一個傭兵吹起口哨:“呦,這不是大名鼎鼎的‘盜賊之王’歐文殿下嘛!您在哪家發了財。怎麼到這兒來啦?”
話一說完,酒館裡立刻爆發出一陣鬨笑。
門口站著的正是歐文,他身上還有泥跡斑斑的惡臭,帶著一股清晨的涼風席捲入內。但他精神看上去很不錯,眼神裡還隱隱有些興奮。
歐文毫不在意他們的嘲笑,用力跺跺腳,震掉了粘在靴底的泥巴,然後一副嬉皮笑臉,有模有樣地朝大家行了一個貴族禮。徑直朝吧檯走去。
來到吧檯前,隨手將一個鼓鼓囊囊的粗陋羊皮錢袋丟在臺子上,歐文故意大聲喝道:“老闆,給我來杯芬納斯!要最頂級的!”
坐在旁邊的一個黑市商人認識歐文,深知歐文是個什麼樣的角色,商人一邊摳著牙縫兒裡的肉屑,一邊晃著二郎腿大聲調笑道:“這傢伙指不定是捅了哪隻老龍的窩,弄到了一袋金子吧!”
“哈哈哈哈——”
酒館裡頓時又是一片鬨笑。
胖子老闆面帶一絲不屑,漫不經心地解開羊皮錢袋的繩子。嘴裡還不住地嘟囔著:“我說歐文小子,你還欠我好多次酒錢呢!我怕你今天是喝不到芬納斯了,這點錢要用來還帳的!”
不過下一刻,胖子老闆那雙快被擠進贅肉裡的小眼睛便瞬間瞪得跟牛眼一般大了。
“呃。我的老天!金子!居然是金子!整整一口袋的金沙呀!”胖老闆不加掩飾的驚呼。
他這麼一叫,頓時不少人好奇的都圍了上來。然後一個個嘴不約而同也都張成了“o”形,圓得都能塞進一枚雞蛋了。
這些人對於金子的敏感。決不遜於野獸對鮮血的感知。
“金子!真是金子!?”
錢袋裡,的的確確。貨真價實裝的金沙!而且看樣子,好像還是純度非常高的金沙!這麼多金沙。在場大部分人都知道,他們這一輩子都賺不起的!頓時成片吞口水的聲音,有幾個狠厲傢伙眼神閃爍,不知在琢磨什麼。
剛才調笑歐文的那個黑市商人,此時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