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案件。”
聽了江軍的分析,溫寧的神態變的凝重起來,如果江軍分析的是對的,那兇手的確有可能再次進行作案,甚至已經實施了不止兩起的犯罪。溫寧馬上把煙熄滅,他聯絡了相關的單位和部門,提醒市內的所有女性特別是孕婦小心。
我衝江軍點點頭,示意他分析的很好。
我們在辦公室裡待了好一會,法醫出具了初步的屍檢報告。和丁豔一樣,死者的死亡原因被確定為窒息,屍體上發現了多淤痕,法醫認為那是死者在進行掙扎的時候留下的。丁豔的屍體上則沒有發現類似的痕跡,這其實也比較好解釋。
剛發現的死者懷孕的週期沒有比丁豔長,她的反抗能力比丁豔強,所以在抗拒的時候留下了掙扎的痕跡。而丁豔則不同,她死的時候,距離孩子快要出生的時間不長,連走路都不方便,更不要說反抗了。
我翻著屍檢報告,不出我所料,屍體體內也發現了少量的米青。液殘留。法醫對提取到的米青。液和丁豔屍體上的米青。液進行了比對,法醫證明,米青。液來源於同一個人。
法醫也給出了屍體的死亡時間,大約是在三天前,這跟我之前推測的一樣,這名死者比丁豔死的早。
溫寧已經派人去調查死者的身份了,如果死者和丁豔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江軍和我的推測就可能是對的。但如果死者和丁豔有關係,她們則可能得罪了同一個人,遭到了仇殺。總而言之,不管是哪一種可能,我們都必須先對死者的身份進行確認。
兩名死者的身上都發現了米青。液,這讓我們更加確定死者在生前或死後遭遇了性侵犯,按照常理來說,兩名死者都自願和人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不大,特別是丁豔,她的思想保守,不太可能會在自己將要生育的時候跟別人發生性關係。
案子的訊息已經在b市內傳開,到晚上的時候,基層的民警聯絡了我們,他們說在前一天的時候接到了人口失蹤的報案。他們接到報案的時候,丁豔的屍體已經被發現了,所以他們沒有及時想到人口失蹤會和案子有關聯。
直到溫寧再度通知了整個b市的警界系統,他們才想到要聯絡刑偵總局。他們把人口失蹤的資訊傳了過來,看到失蹤者照片的時候,我們確認了下來,死者的確就是失蹤的那個人。
我們馬上聯絡了報案的家屬,晚上八點鐘的時候,警局裡來了好幾個人,這些都是受害者的親屬。當看到屍體的時候,好幾個人都被嚇哭了,受害者的父母更是當場暈厥了過去。
受害者的家屬坐著接受我們詢問已經是一個多小時之後的事情了,受害者的父母已經被送到了診所裡,坐著接受我們詢問的還有三個人,一個是死者的丈夫,還有兩個是死者的舅舅和姐姐。
大家都泣不成聲,特別是死者的丈夫,經過一個多小時撕心裂肺地哭喊,他的聲音沙啞,幾乎要說不出話來。死者叫金翠,是城裡人,她剛和她的丈夫結婚不到一年,是在五個多月前懷上的孩子。
金翠的丈夫家住在一個街角,他自己開了一家服裝店,平時他和金翠都在家看店,由於賣的服裝比較便宜,生意還算過的去。在幾天前,金翠晚上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突然失蹤,金翠的家人很著急,立刻報了案。
由於失蹤的時間未達到法律的要求,警局並沒有立案。那兩天的時間裡,金翠的家人找遍了他們家附近的那一帶,並詢問了金翠的熟人朋友,可是大家都沒有金翠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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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共同特徵(2)
金翠失蹤之後,再也沒有回過家裡,立失蹤案所要求的時間一到,他們又去警局報案了。這次,派出所立了案,並第一時間張貼尋人啟事,派出民警去調查尋訪。但到目前為之,派出所方面還沒有找到金翠失蹤的原因。
金翠的丈夫臉色蒼白,他很憔悴,他告訴我。他已經好幾天沒有睡覺了。金翠的丈夫說著,眼淚有掉了下來,他說金翠從來沒有得罪過人。他們在一起了好幾年,在結婚之前,金翠已經和她他同居。
服裝店也已經開了好幾年,金翠一直在店裡幫她的丈夫照看生意,從照片上看。金翠長的白白淨淨,是一個比較漂亮的小姑娘。店裡比較忙,金翠和丈夫輪班,金翠看店的時間是上午和中午,她的丈夫則要更辛苦一點,從中午飯後一直到晚上打烊,都由金翠的丈夫看店。
在一個人看店的時候。另一個人一般都在樓上休息,兩個小夫妻做了幾年生意,有了一點小積蓄,所以他們在去年的時候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