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冰狼可比殺死一隻冰狼要困難至少一倍。“蘭僕,你可以使我親手捉住那隻冰狼嗎?”果然沒令我失望,蘭僕回答:“我可以辦到。”
雖然得到了蘭僕的肯定答案,我還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藝和馬迪爾差不多(其實如果馬迪爾真正與我對打,我只能支撐三十個回合左右,但我幹嘛要在新收的僕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馬迪爾三個人好幾次碰到冰狼都把冰狼沒辦法。有一次我們把冰狼打傷了,可阿拉卡和馬迪爾傷得更重,如果只憑我,你用什麼辦法能讓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見伯爵大人是不是很聽話?他一瞪眼您就動都不敢動?”
“他是我外公啊,再說他也是我們塞斯國一員猛將!別說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國好多有不錯戰場名聲的低階將領見到他瞪眼,還不是象老鼠見到貓一樣!”
“這就是威勢的作用,不用動手,也可以讓對方自動投降。其實您的心理素質已經非常好了。只是您還未成年,未接受過心理訓練,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並且很有氣勢。再過幾年,您的氣勢也可以達到並超過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這種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這樣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蘭僕可真是越來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樣的氣勢,我就更不明白他為什麼非要做我的僕人。不過我也不想問他,萬一這個既有智慧又有氣勢的僕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還沒和我籤契約書呢。想到這兒,我連忙拿出紙和筆,趕緊寫了一個契約書,然後交給他。“吶,這是我與你的主僕契約書。簽了這個契約後,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護。我是這個領地的未來領主,權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護你。你不用幹重活,還可以吃得很飽,而且我還可以給你娶個漂亮的老婆……”蘭僕打斷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誘,“主人,您放心。我是永遠不會背叛您的。行為準則第二條規定:主人的命令必須絕對遵守。”不過說完,他還是拿起筆簽下了蘭僕這兩個字,並且還自覺按了手印。雖然被他打斷了,但他的話和行為都讓我非常高興。我突然又想起一個問題。“蘭僕,你說主人的命令必須絕對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殺一個高階智慧生物怎麼辦?”
“對不起,排在後位的行為準則效力低於排在前位的行為準則。所以我說如果要殺死冰狼,我必須得到您明確的命令。”
他不殺智慧生物倒無所謂,殺人又不是什麼好玩的事。正好門外傳來了敲門的聲音。“蘭特大人,半個小時到了。我們可以出發了嗎?”我滿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約,將它收藏在我的保險箱裡。然後我拍拍蘭僕的肩膀,興奮地宣佈:“出發!”
第一部 第四章
就人類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連株四箭。當然,不僅是五根手指挾四隻箭然後將箭射出去便可以稱之為連株四箭。連株四箭的特點是,四支箭可以分別射中面前90度以內的四個不同目標。歷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歐巴尼亞帝國的馬迪爾·哈伯元帥。馬迪爾射箭的距離不是最遠,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蘭特大帝在使用黃金戰神弓和逐日箭時,其射程與威力比歷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遠,威力都要大。馬迪爾·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為他可以用連株四箭射出四支帶有聖鬥氣的箭。這樣的箭,在兩百米以內普通鎧甲和盾牌根本就擋不住。能射出帶有聖鬥氣的箭不稀奇,能射出連株四箭的人歷史上也有過不下於二十人。但能夠射出帶有聖鬥氣的連株四箭並建有偉大功勳的人,卻只有馬迪爾·哈伯一人——
兵器學家哈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們又來到了森林邊緣。路上我已經試驗過蘭僕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厲害。在他的注視下,任憑阿拉卡又是說好話,又是鞭打坐騎,那匹馬一動都不敢動。我在一旁偷偷笑壞了。
下了馬,我大聲宣佈:“今天的目標:活捉冰狼!馬迪爾,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時候,你不許動手。”
馬迪爾大聲嚷嚷,“不行,你說過如果我獵到冰狼,就把閃電借我騎一個星期的。”
“那,”我撓撓頭,“我們分頭行動。誰捉到算誰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開,不然誰來保護你?”馬迪爾拒絕了我的提議。
“蘭僕可以保護我。”
“蘭僕。”馬迪爾的喉嚨裡隱約發出嗤的聲音。“他有什麼能力,吹牛隻怕還是可以勝任的。我可是你的待從啊,況且已經是一位見習騎士啦,他是什麼?”
我回過頭用眼神問蘭僕。
“我相信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