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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同塵》(二十一)

,知道爸媽不在的訊息。那一瞬間就好像被雷劈了一樣,整個人不知所措。

我回到家,家裡的不是別人正是隔壁鄰居。

鄰居說我爸媽不在了,如果沒有別的親戚可能房子也會保不住。不如讓他們先照顧我,一切的規則都不變。

之前想錯了,不應該著急搭建三層樓。應該在要來的當晚透露訊息出來,直接一夜違建三層拆除,然後還是三套房子。

但這一次三套房子就不賣了,一套長大後給我,另外一套歸鄰居,多出來的一套出租出去,每個月賺的錢撫養我高中大學,說著鄰居還拿出了五萬塊,說給我爸媽舉辦葬禮。

我根本沒得選擇,後來房子也拆除了。

我不知道鄰居用什麼手段,跟居委會說成了我的監護人。

我也不知道我們家還有什麼親戚,都住在葡萄棚了,可能根本就沒有別的親戚。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我本以為過得在查長大後至少能有自己的一套房。因為不是我爸媽,隔壁鄰居連拆遷的機會都沒有。

但我從來沒想過,或者說我想過不敢承認。本來就是違法的事情,我父母又不在了,鄰居覺得我還小,就有機會賴掉。

之後鄰居照顧我,天天有肉吃,順利到了拆遷那天,合同成立之後,鄰居還演戲一般的帶我去看了原本屬於我們家的新房,房子還是毛坯,說等我長大了再裝修,還把鑰匙穿上了紅繩讓我掛在脖子上,那一刻我真的覺得鄰居很好,給我了新的希望,我也想長大了之後賺錢給鄰居送終。但一切只不過是戲碼而已,他們的惡慢慢的開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