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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者日記》(三十二)

三個人的小組一天不加班每個人都是二十分,每個人按順序都會輪到有一天只要付四十的房間費。三天一輪不會停止,在全部都健康並且吃飯不丟分的情況下。

按第一晚就付費的人開始算順序就是:

負二十分、零分、二十分、四十分。

為一個迴圈,第二個迴圈就到了。那個人又要扣除四十分之後:

零分、二十分、四十分、六十分。

按這個順序每四天才能漲二十分,不出意外大家都團結的話需要等到最後一個人穩定在那一晚睡覺扣除四十分的時候還夠一百分。

那就是十四乘四五十六天,大家都是平等的條件下五十六天才能全部送走。

我思考著將我的想法說給了大海和韓東,大海咬著牙說道:“六十四天嗎?最短最短要六十四天?”

“這說的是完全不拖欠的情況下六十四天,當然你要是能讓有分的欠你人情不是五天就能出去嗎?”韓東說道。

“準確來說是九天,因為我們此刻身上負著八十呢。”我說道。

“明天要給出兩個名額?要不我們自己找人?”大海說道。

“找人的話需要再湊九個,你能確保多了九倍的風險堅持五十六天嗎?”我說道。

韓東搖著腦袋說道:“你想簡單了,我先說吧。之前的一些大佬都是因為香菸的斷供走的,這是前提。他們的模式差不多,只是類似於傳銷。傳銷你們知道吧?新人進來用新人的分,新人能拉人進來就有新的新人,一個拉一個只要拉人進來上面的人就能一直待著不花錢明白吧?一個金字塔,頂端的人永遠不要花錢。石正龍,石哥是金字塔尖,下面墊著正哥和龍哥。分從多到少一路順下來,一分等於一枚烏托邦幣呀,新人為了活著還要加班呀。上面的人多舒服,舒服的根本不想走呀。這錢是根本的道理,為什麼你大伯的十二人有三百烏托邦幣?他們為什麼不在五十六天的時候走?因為要賺錢呀?一天二十是外面一個月呀?就算這種演算法,也是四天就能穩拿二十個幣了。去掉你大伯復仇的想法,這裡幹四天等於外面幹二十天吧?為什麼他們不願意走?走了人拉新人有風險,就這樣他們攢了三百多?你覺得我們進去之後能走嗎?”

“你的意思這就是個無底洞?”我說道。

“我不敢說,但我三位大哥的模式肯定是無底洞。上面的人太安逸了,有人墊著就是白賺不是?誰走誰棒槌不是?你大伯的稍微好一點,說好聽點就是共同富裕。這就是剝削和共那個什麼產,問題是風險呀?你大伯進來多少年了?當然耳朵下來是我來之前不久的事情了,就當是現在開始的。我來也有兩年了,這兩年多的時間才三百多枚?你說他們有多慘?相對的石哥都快十萬分了呀?”韓東說道。

“這意思是我回不去了?”大海說道。

“我其實還有一個想法。”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