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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十六)

就這樣我和大海開始步入正軌,開始能承認自己是個真的計程車司機了。

我一個月去掉油費就算只有十五天的工錢,最少也能賺到六百多以上。

我們一般晚上八點交車,但一般在五點多左右就下班回家。畢竟市裡去鎮裡要幾乎一個半小時,有時候用剛好接了大單的說法也能晚點交車。

不知道大海和我是不是一樣,但師傅的手段估計只多不少。因為大海教了我一種拼車的開法,就是車子載人的時候還有空位就繼續接人。可以給後上的一位一點優惠使其同意拼車而達到車上一直有人的目的,但是我沒有使用。

那時候過年的一個月,我甚至十五天做出了兩千多元。從我們這裡去領省一趟花了六百,要去的老闆給來回雙倍的錢。當時簡直難以置信,會有大老闆坐出租去領省著急做生意這種事情。

漸漸的我和大海都迎來了盼頭,為了讓大海還外債能輕鬆一點。我每次回去都會加上滿滿的油,有磕碰的地方我也會花自己的時間去修。保養這種事情那年代還叫檢修,那時候車子一般用壞了才會想去修車廠。沒人會為了讓車子更耐用而去做保養。而我為了自己不修車,幾乎兩個月就會開到修車廠檢查一下。

為了自己開車的時候不在半路拋錨,也為了大海的車能用的更久。雖然這上面花的都是自己的錢,但是我心裡知道這一切都非常值得。

畢竟大海要是沒有我肯定能賺的更多,就算一個月幹不滿三十天但也總比十五天多。

但我沒有大海的話估計現在都不知道在哪?但我心裡清楚很難找到比這個更好的工作。

畢竟車是大海的我不可能買得起,而給別人幹更不可能五五分成。各賺各的情況下大海幾乎不要我做什麼,我只能對車子好一點來報答。

那是我當計程車司機的兩年之後,那天八點去跟大海交車。

大海反而叫我去吃夜宵,點了很多小炒。我以為是什麼大事,大海說所有外債全部還清了。

也就是從那天開始,日後的錢大海都是為自己賺了。

那天我和大海都喝麻了,也是我第一次酒駕。

雖然是交車但大海並沒有開去市裡,而是想休息一天。

喝麻了的我開車把大海送回了家。

但送到家之後我也沒有力氣在回家了,第二天睡醒已經是中文。我躺在幾張拼在一起的椅子上,身上還蓋了一條毯子。

師母發現我醒了還送來了杯安神茶,喝完起身伸了個懶腰才想起昨天發生了什麼。

也開始後悔當時酒駕,雖然那時候沒有酒駕的概念。

還好人和車都沒有出事情,不然就真的是好事變壞事了。

隱約間記得師傅喝了很多也說了很多,大海說買車花了兩萬三。記得這事情很早以前就說過,兩萬多買車我從來沒懷疑過。我覺得這已經是天價了,畢竟那時候房價才八百一平。

當然當時好工作都是分配房子的,錢都是用來買那些高金尖的。

比如電視機、洗衣機、大哥大和小汽車等東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