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承嗣這一晚,睡得不怎麼踏實。
基本上保持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狀態,一直到天亮。
因為他對蒙古人的習性,太瞭解了,這群草原大漠中來的狼,堅韌而粗獷,他們能騎在馬上馳騁幾個晝夜之後依然可以揮刀殺敵,不吃不喝茹毛飲血如野人一樣強悍,荒涼的戈壁和寸草不生的沙漠都攔不住他們征服的腳步,區區黑夜,怎麼能讓他們停下來呢?
而蒙古軍夜襲戰術在滅金的戰爭中,多次得到運用,每次都取得了極好的戰績,完顏承嗣深深的有著體會,所以他不敢酣睡。
不過一夜過去,平安無事。
甚至連收拾屍體的人都沒有出現過,倒臥在河灘上的死人就那麼橫七豎八的擺了一地,無人去管。
太陽昇起,日上三竿,嚼著雜餅當早飯的完顏承嗣,才從陽光照耀在遠處地平線上的光影裡,遙遙的望見大群人馬的出現。
慢慢的,人和馬組成的黑影占據了整個視野,他們簇擁在一起,組成了一塊遮蔽地面的巨大毯子,在平地上碾壓而來,毯子在地上移動,無比的寬大,伴有悠長的號角聲和低沉的戰鼓響,旌旗飄揚,刀槍林立,鐵甲在陽光下的反光亮閃閃的刺人眼睛。
“鐺鐺鐺!”
示警的銅鑼在木牆後敲響,在牆後面休息的女真兵士跳起來,急匆匆的上了木牆,一些在牆外撿拾戰利品的人則連滾帶爬的往回跑,從木牆上開的一個口子裡奔逃回去。
完顏承嗣把最後一口餅子吞下了肚,連水也來不及喝一口,就站上了敵樓。
敵樓三丈高,粗木搭就,站在上頭可以毫無障礙的望出去很遠,遠處洶湧的人潮活像一道澎湃而來的黑色巨浪,就連旁邊寬闊的漢水,與這人潮比起來都要遜色許多。
完顏承嗣站在敵樓上,沉著臉眯著眼,看著人潮中一面越來越大、頂端像一隻巨大的矛、下方綁著無數馬鬃的旗杆,那旗杆高大無比,與周圍無數的旗幟比起來要長大很多,矛頭呈金色,猶如一隻三股叉,一群白色的旗幟簇擁著它,遠遠看去,彷彿如萬眾擁戴一樣顯眼。
這種奇怪的旗杆,完顏承嗣認得,它叫做大纛,尋常軍隊中統帥都會有。但這種樣子的大纛,是蒙古特有的,一般只有蒙古宗王級別的貴族才有資格擁有。
也就是說,忽必烈就在這人潮當中。
完顏承嗣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細縫,似乎對越升越高的太陽很敏感,但是眼縫裡射出來的光,卻愈加的銳利,越崩越緊的麵皮把他內心那種緊張、壓抑和麵見仇人時的喜悅一覽無餘的暴露出來。
宗王啊,蒙古的宗王啊,多久沒有見著了?五年還是十年?
完顏承嗣的手捏著敵樓的粗大欄杆,指甲深深的陷入木材纖維裡,發出啪啪的脆響,木頭抵禦不住他的力道,被抓下了零零碎碎的木屑,亂紛紛的落下去。
完顏陳和尚當年三峰山敗北,最後死於均州,所面對的,正是忽必烈的老爹拖雷,年輕的完顏承嗣在戰場上見過拖雷的大纛,非常的熟悉,死也不會忘記。
拖雷殺了完顏陳和尚。
現在拖雷死了,他的兒子忽必烈又來了。
完顏承嗣幾乎起了搏命的心,他很想跳上一匹馬,抄弓引刀,殺入萬軍叢中,去取忽必烈的命。
殺父之仇、滅國之恨,大丈夫縱橫於世,豈能容忍!
他朝敵樓底下看了一眼,看到了正在淡然排列成行的一群黑甲重步兵。
他們手上拿的長刀,有一人多高。
完顏承嗣暴怒的情緒,如被一盆涼水潑了一般,頃刻間冷靜下來。
他一下子記起了長孫弘的話。
“萬事有所為有所不為,做什麼都要用腦子。”
“你想復仇,就跟我殺到和林去,去掘了鐵木真的墳,把他的骨頭敲出來,磨碎了撒到你爹的墓碑底下,而不是在這裡的某個地方跟敵人同歸於盡。”
“殺掉敵人把自己也搭進去,那是莽夫,真正的英雄,是會把自己的命看得比敵人貴重的。”
言猶在耳。
完顏承嗣的臉色慢慢平緩下來,漲紅如豬肝的顏色恢復成平常的顏色,他眨眨眼,很快開始下令。
“快,把所有的箭枝都搬上來!”
“火藥,火藥呢?不是還有一些嗎?快埋在木牆底下!”
接著,他又喚過幾個機靈的人,囑咐他們從山上繞道,去通知長孫弘蒙古大軍到來的訊息。
這些事情都很忙,木牆後頓時沸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