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
馮君瞪它一眼,直接捲起盾牌和弓箭扔了過去,“去去去……快去種地!”
現在這個無情索,對他來說真的是雞肋了,他已經有了縛仙索。
不過再是雞肋,有總比沒有強,小菜心就快晉階煉氣期了,拿給她用,她應該很高興的吧?
張採歆此刻已經不在洛華莊園了,她帶了馮君給她的靈米,踏上了飛往魔都的航班。
她的父親目前定居在魔都,母親則是在北美卡那達,她是帶了靈米去孝敬老爸。
張採歆原本就是傾國傾城的容貌,再加上此刻又是夏天,小吊帶和熱褲將她美好的身材展露得一覽無遺。
她買的是頭等艙,按說這裡的人素質應該高一點,別人想要撩撥她,也要先掂量一二。
但是還偏偏有人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她的鄰座是一個長得很英俊的白種人,有點湯姆克魯斯的味道——個頭也有點像湯姆克魯斯,估計不到一米七。
看到張採歆的時候,他的眼睛就是一亮,又看了幾眼之後,笑著打個招呼,“嗨,你好。”
他說話用的是鷹語,不過這麼簡單的鷹語,應該是個人就聽得懂。
張採歆瞥了他一眼,就當沒有聽到一樣,側頭看向舷窗外。
這是美女們擅長使用的“無視da法”,用意不言自明——我跟你不熟,不要來騷擾。
但是這位卻是不屈不撓,直接改成了半生不熟的漢語,“你好,美麗的女士。”
張採歆本來沒想再看他,但是聽到對方陰陽怪氣的國語,實在是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
確定這句話出自他的口,她又側過頭去看舷窗外。
這下年輕帥小夥尷尬了,他悻悻地聳一下肩膀,“哦,這真的遺憾,我聽說華夏是禮儀之邦,人民都很熱情好客。”
這話還是用國語說的,張採歆忍不住了,她原本就有強烈的民族自豪感,跟馮君去了一趟暹羅,更是牢牢記住了“不給華夏人丟人”的意識。
所以她很不屑地哼一聲,“不隨便打擾別人,那更是禮節……原來你會說華夏語?”
“我當然會說漢語,”帥小夥衝著她微微一笑,“我沒有想打擾你,只是難得見到這麼漂亮的女士,天哪……我忍不住要讚美你。”
他的華夏語雖然不靈光,但是事實上,他在華夏已經待了四年——當初他根本不會華夏語。
他是邁瑞肯某公司駐華夏辦事處的一個小主管,仗著膚色和英俊的相貌,在華夏泡妞無往而不利——事實上,他泡妞很少用華夏語,通常都要用鷹語來顯示逼格。
不過他現在最熟練的,是“華夏式鷹語”——這也是入鄉隨俗練出來的。
四年時間,他泡了九十九個華夏美女,當然,這是因為他的眼光太高,否則以華夏女孩飛蛾撲火一般的熱情,他覺得泡九百個都不是問題。
他現在即將完成傳說中的“百人斬”了,這第一百個當然要更加精挑細選一下,無論如何,這也是從兩位數到三位數的進步。
自打他看到張採歆的那一眼起,就決定了:我的里程碑任務,應該在她的身上完成!
對方的矜持,他感覺到了,但越是如此,他心裡越是不以為然:呵呵,女人嘛。
以前那九十九位裡,也不是沒有那些外表堅硬冰冷的,他最享受的,也是敲開她們堅硬冰冷的外殼,享受那熱情而柔嫩的內在。
沒有人……可以例外!
然而張採歆衝他微微一笑,“讚美是你的權力,你可以讚美你的母親,也可以讚美上帝……如果上帝不回應你的讚美,那麼他就是沒有禮儀的嗎?”
帥小夥頓時就是一愣——這話說得他真沒辦法接。
他只能用憐憫的目光看張採歆一眼,“原來你是無信者,哦,這太可悲了。”
“你這人有病吧?”張採歆勃然大怒,她站起身來,俯視著對方,“我都沒有理你,然後你過來告訴我……我很可悲?想要泡我,我可以給你機會,但是麻煩你再長高五英寸行不行?”
她可是一米七二的身高,再加上六厘米的高跟鞋,一米七八的高度足以碾壓對方。
帥小夥的臉瞬間漲得通紅,卻是無言以對——沒辦法,身高是硬傷,內增高鞋墊也是有限度的。
關鍵這一擊,是直擊靈魂的,擊中了他內心的自卑。
他忍不住勃然大怒,“既然是無信者,美麗的外表,終究掩飾不了骯髒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