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這麼多,其實我知道這本已經撲街到不能撲街了,之所以還這麼堅持的寫下去,只是為了每不足十個的訂閱,既然還有人看,我就會寫下去,既然開書之前我已經過我不會太監,我就會完本,我想這應該是一個做饒準則和責任,出去就要做到,沒有什麼大是大非,什麼時間浪費。
不過我在這裡還是請求下看我書的人,給宣傳一下,不求多少的宣傳,好歹也讓我有動力寫下去,跪謝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