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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良船證

對日作戰計劃雖已確定,但作戰日期尚未確定,原因是需要等待從臺灣啟運的一批軍械及糧食。

前者所佔份量較少,後者卻十分重要。

大本營已經制定對日作戰後勤以“就地解決”為主要方略,但前期聯合艦隊和近衛師團仍需大量糧食供應。

尚未完佔領並開墾的臺灣顯然無法滿足皇帝親軍徵日部隊給養需求,鄰近臺灣之福建更不可能提供如此多的糧食,所以皇軍目前的糧食供給主要來自於安南。

準確的說,是來自一個叫裴光袍的安南海商。

三年前,因浙江某衛不開眼,收了南京某些人的錢財跑到特區冒充倭寇殘害百姓,魏公公一怒之下親率皇軍將士將那衛給掃蕩了,途中便救了因遭遇風暴而飄落至鳳凰洋的裴光袍。

此後,公公以特許方式讓那裴光袍專營安南稻米,交易方式是以貨以貨。

即魏公公提供大量大明貨物於裴光袍,裴光袍無須付出金銀,只需交給安南所產稻米便可。

這可是個無本取利的好買賣,安南所產稻米價格極其低廉,大明的貨物在安南卻十分受歡迎,價格較之稻米高了不知多少。

一來一回,就能賺的不亦樂乎。

又有魏公公親口許諾保證的種種優待,沿途還可以得到皇帝親軍聯合艦隊的保護,裴光袍回到安南之後立即就組織了一幫合夥人,大量收購稻米裝船啟運。

原先稻米都是直接送到特區的,去年皇軍攻拓臺灣,在基隆設立了糧食轉運中心,使得安南海船可以不必再北上。

如此,就使得海運成本又降低下來,皇軍對於臺灣的開拓和大量移民的湧入,對安南稻米的需求量大幅度上升,更加刺激了安南商人往中國運米。

合作至今,裴光袍已經成了安南首屈一指的大海商。

最新的訂單魏公公已經批准,這次皇軍及臺灣皇帝親軍都指揮使司需要的稻米多達六百萬石,把安南那幫米販子樂得牙都合不攏了。

安南當地的農民也從中得利,畢竟裴光袍的實力無法完壟斷安南稻米市場,魏公公也不希望這個傢伙成為壟斷者,所以授意下面也在扶持其餘的安南海商。

皇軍對稻米的需求越多,海商們參與的就越多,競爭一來,安南稻米的價格也會隨之抬升,這就讓安南農民間接受益。

裴光袍還算有遠見的,他已經開始派人往暹羅、緬甸等國購糧,目的自然是不希望安南米價抬的太高。

作為商人,採購價越低才越符合利益。

殊不知,魏公公這邊早就將安南的稻米做為戰略物資,只待拿下日本之後,皇軍便要轉向東南亞,以求獲取大量的戰略物資應對國內已經嶄露苗頭的糧荒。

八月中旬,魏公公以提督海事衙門名義在那霸港成立了“大明皇帝親軍東亞海關稅務衙門總署”,該海關總署成立之後,所有經日本、良臣縣、臺灣、東南亞航道的船隻,都要交納貨物等值百分之十的關稅。

這是本朝自福建市舶司、廣州市舶司之後的又一市舶司機構,也是隆慶開海以後大明再次設立的唯一海上關稅機構。

牌子上的“內”字表明該機構是內廷直轄,與各地礦監稅使衙門地位相等,是為了該機構將來不受外朝管控。

為確保東亞海關總署開張以後能夠生意興隆,聯合艦隊奉命在良臣縣海域進行“查緝”行動。

來往海船無論是本國海商,還是西洋海商,又或是日本海商,都必須在那霸港停留計貨計稅,手續完備之後才可以放行。

百分之十的關稅定額並不算高,本朝永樂時期海關稅額是百分之五十,正德定期才降至百分之二十,後來實行的抽分制實際稅額也不低於百分之二十,所以魏公公定下的百分之十關稅完是照顧了各國商人,充分體現了魏公公一直強調的“以人為本”經營治國理念。

海稅是海事大業的核心,也是支撐魏公公宏圖偉業的基礎,因此魏公公旗幟鮮明向聯合艦隊提出,要確保來往東亞航道的每條船都要過港,每件貨物都要過秤,每文錢都要過手。

新成立的良臣縣也要力配合海關總署查緝走私。為此,魏公公還將原先屬琉球尚氏政權的一些兵丁改建為海關總署緝私隊,配以一些傷退老兵為骨幹,以確保海關總署有一支信得過,用得著的武裝力量。

聯合艦隊將查緝行動當成對日作戰預演,大舉出動,以分隊形式管控琉球海域。

過往琉球海域及航道上是有海盜出沒,對各國商船造成威脅,但規模畢竟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