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更是史無前例。
魏公公臨時起興搞個左手出,右手進,來回倒騰多弄人家二千兩,不是真的不要逼臉,非要訛這些西商,撈來銀子落自個腰包快活,而是在用經濟學的手段溫和解決問題,解決那個限制明朝發展,限制資本主義發展的幽靈。
當下社會,高利貸產生的原因無非是青黃不接與災荒變亂,導致生活無著產生的借貸;賦稅徭役沉重產生的借貸,婚喪嫁娶、起屋蓋房等產生的借貸。
但無論產生的原因是什麼,鄉村高利貸的利息都相對較高。青黃不接時產生的穀物借貸,年利率比“九出十三歸”還要黑,是百分之百!
在吳淞時,公公了解到蘇州貧民向富戶告借糧米,秋收時還債,借一還二。松江府有個人借了十石穀子,兩年後作三十石歸還。只有在富戶在賑濟鄉里或者官府在災荒時做國家救濟,才將利率定在年利二成或三成。
高昂的利率,不但摧毀了明朝農村的一般生產和生活,加速了小生產者的破產過程。還吸納了商人因經商和經營手工業而產生的資本,使它們不能融入到手工業和商業的擴大經營中。
一般出現商人較多的地方,大多是地狹田少的貧瘠之地,種田不足以謀生,才有很多人去從事手工業和商業。
但商人們在賺錢之後,又習慣將積蓄投入到家鄉的土地上,一則是購買田產,二則是放貸收息。
這就回到了傳統的地主加債主模式。
高利息在剝奪農民財產的同時,也推高了本地地價,導致官府的稅賦加重。雙重作用下,這些地區從鄉村自耕農經濟,逐步向農莊與農奴經濟退化。
這就使得長江以南包括江北一部分農村,實際上已經失去向朝廷繳納賦稅的能力。
而變成地主加債主的商人則是海事圖的第一環,也是最底層的一環。
因為高利貸的限制,商人及手工作坊主的經商和手工積累的一定財富,並不能像歐洲一樣升級為擴張產業的商業資本,而僅僅停留在商業中介和高利貸事業上。
在商場上稍有積蓄,隨即在城中開設債典,放錢出貸,從行商轉為坐賈。而大量的資金居於高利貸業,也使得無論農戶和小工商業者更難於取得廉價的啟動資金。
雖然很多地區的農戶和手工業者都擁有令歐洲人和東南亞使用者驚訝的手工技術,其產品在海外有極好的銷路。但辛苦勞作的結果,大部分利潤歸於高利貸者。不多的一點結餘,無力支撐這些擁有豐富經驗的從業者完成從工匠到手工工場主的轉變。
而在第二環,即閩浙海商這一塊,高利貸更是困擾他們的惡魔。
據陶傑、張安二人陳述,閩浙海商由於泛海出洋風險很高,為了分攤風險,多采用眾人合股的辦法進行。
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又有散商、紳商、僕商、船商等區別。
其中船隻的所有者又稱為船主,並擁有豐富的資本。航海商人需要從船主處借到船隻和本錢,然後放船出海。
但與歐洲海外經營不同,明朝的海外合作經營過於偏向船主、船頭的利益。這就使得真正經歷風浪、躲避官府而進行貿易的經營者所得利潤很少。導致航海出洋並沒有成為經營者積累資本的途徑,反而成為一種變相的高利貸。
船主則據此坐收出洋之利,只需向海上大勢力交納保護費便可肆意吸取商人利潤。
在此情形下,海商最終只會向海盜集團發展,或者由大勢力壟斷,而做不到大範圍參與。
一個只有少數人壟斷的行業,自然不可能成為朝廷的經濟支柱,更不可能左右一個國家的未來。
歷史事實證明,不管是甲必丹李旦,還是開臺王顏思齊,或是東亞海霸王鄭芝龍,都無法將海貿真正做大。
他們更多的侷限在家族利益,使得下游的廣大商人和手工作坊主、生產種植農民,無法分潤龐大的海外貿易利潤,最終培育不出真正的資本主義。一盤散沙的他們,面對滿清鐵蹄的入侵,自然也沒有任何自保能力。
這個結果,可不僅僅是因為中國重農輕商思維的影響,更不是黨爭導致的後果,實則明明白白便是經濟的限制。
高利貸,一個讓人瞧不起甚至痛罵的勾當,就這麼嚴重影響了明朝商業的發展。等到滿清入關,那可憐的資本主義萌芽自然就胎死腹中了。
魏公公現在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為了知己知彼,深入敵人內部,他老人家這才小試牛刀,搖身一變成為高利貸從業者。
“九出十三歸”不過份,且只是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