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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家賊(可不訂)

所的指揮使、同知、通判等官。最高僧官為法王,任烏思藏都指揮使,世襲。直至崇禎三年,西藏都牢牢被明朝控制,歷時200餘年。

這些手段比之滿清的“金瓶掣籤”要高明的多,至少在明朝控制西藏時期,西藏並沒有出現一家獨大的喇嘛現象。達賴種種,根本不可能有其生存的空間。

明朝的武裝使團更是屢次深入青藏高原,巡視賞賜,以宣示主權。

《明史·侯顯傳》:宣德二年二月復使顯賜諸番,遍歷烏斯藏、必力工瓦、靈藏、思達藏諸國而還。途遇寇劫,督將士力戰,多所斬獲。還朝,錄功升賞者四百六十餘人。

宣宗時代,宦官侯顯遍歷青藏高原進行賞賜,並擊潰了不服明朝的地方武裝勢力,昭示了明朝對於西藏的統治權。

西藏各地面的大小宗教首領,必須由明朝承認委任。一方面建立衛所體系,令西藏土著勢力廣修驛站道路溝通藏區與內地,另一方面對藏傳佛教各派分而治之,設立三大法王加五大教王的體系,並往往封西藏重要宗教首領為國師,召至明京城講經,予以尊崇。

另外,明朝在青藏高原東緣還設立了松潘衛,有駐軍遙制西藏,如果西藏有變需要干預,便可如侯顯率武裝使團入藏一樣發兵。

這一切的一切,都證明明朝對於西藏是有控制力的,又豈是什麼滿清帶給中國的!

很多很多,那些別有用心之人編造的謊言其實在歷史故紙堆裡一扒就能發現真相,戳穿他們的謊言,可是,絕大部分人都是懶的,他們不願意去尋找真相,只想接受別人灌輸給他們的。

因此,南明王朝抗清失敗之後,中國就已經淪為一個殖民政權了,不是半殖民,是徹底的殖民,比之英屬印度還要徹底的殖民地。

這不是件光榮的事,每一箇中國人都不應該避過這事實,用所謂的滿清就是中國來粉飾或迴避這不光榮的歷史。

所謂的“元清非中國”也不是什麼日本人的陰謀,而是偽元偽清時期每一個不甘心為奴的中國人對歷史事實的正視。

本來就不是中國,何必要承認,何必要粉飾。

那三百多年,就是我們的亡國史。

但我們一次又一次復國了!

失敗不可敗,被征服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不自知,不反抗。

公公如此想道。

思想認知是個複雜的東西,公公不喜歡與人辯論,因為容易被扣帽子,所以他只喜歡做。

多做點事不要緊,至少可以給後人省下打口水仗的時間。

當然,以他現在的實力,是不足以制止或消滅以奴爾哈赤為首的建州反動集團的,那怎麼辦?

他可以殺人。

殺一些能讓本來快速發展的歷史程序可以稍稍遲緩,或有些變化的人。這樣,他老人家就能集中力量發展,而不至於手頭的事沒幹完,又要擔心那頭。

殺李永芳,石廷柱等人,比殺奴爾哈赤要容易的多。

不過再怎麼說,殺人這種事都不可能在過年期間幹,公公希望這個年過的比較舒心一些。

而且,人奴爾哈赤也是後天才建國,眼下,還是大明的建州衛都督、龍虎將軍嘛。

公公請二叔和李永貞到酒樓吃飯,酒足飯飽之後便親自送二叔回東宮。

從哪裡來就回哪裡去,這沒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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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名提示過可不訂,所以不用罵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