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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青天魏公公

百姓們最直接的看法就是那些行兇者的父母應當多給賠償予趙家,而張姓婦人天天到官府去鬧,要那幫孩子以命賠命,未免就有些偏執了。

..........

張華將事情前因後果說了後,直接負責刑律的萬和硬著頭皮上前道:“公公,律法如此,非我等貪贓枉法,包庇兇手,還請公公明斷!”

張姓婦人聽了這話,哭著起身指著萬和道:“難道我兒子就白死麼,我兒也才十一歲啊!...你們衙門為什麼要將兇手放還,你們對得起我死去的孩子麼...嗚嗚...”

因為過於激動,張姓婦人險些昏厥,魏公公忙讓人扶她坐下,又叫郎中過來照應,免得出意外。

“萬和,本朝律令對這少年殺人到底有何規定?”魏公公將張華、萬和等叫到一邊,他得先搞明白大明律對這種小孩子殺人有沒有具體規定。

“回公公話,律令十五歲以下的兒童觸犯流刑以下罪名,均可用錢贖刑。犯加役流,逆緣坐流、會赦猶流這樣的重罪不可以用錢贖刑,但也不必服苦役,只需服刑。若年紀實在太小,按律責由父母管治。”萬和任了這鎮守衙門刑名事務,對大明律倒也精研過。

“也就是說犯了流放罪以下的只需拿錢贖罪,犯了流放罪等的只需服刑,無須苦役了。”

“是,公公。”

“那犯了殺人罪的要是年紀確是過小,就無法刑罰?”魏公公皺了皺眉頭。

萬和未答,張華則道:“公公,前宋仁宗年間,寧州有九歲男孩參與鬥毆殺人,地方官府報於仁宗,仁宗只判肇事者家人賠銀燒埋,免於刑責。此後類似案件,多以仁宗所判為準。”

張華言外之意自是兇手年紀真是太小,連皇帝都要赦免不加追究,以後官府再遇相似案件,便多是赦免,漸漸就成約定成俗的事了。所以,魏公公縱是同情這張姓婦人,也不能違了律令和人情,不管怎麼說,這種判決結果就是拿到朝堂上討論,也是挑不出什麼大錯的。

“宋仁宗看來只將此案歸於小孩嬉笑打鬧,他這天子做的未必稱職。”

魏公公搖了搖頭,回頭看了眼傷心欲絕的張姓婦人,忽的吩咐萬和道:“你馬上帶人將那幾個行兇少年孩童帶來。”稍頓,又補一句,“其父母亦一同帶來。”

萬和不知魏公公意欲如何,但不敢不應,忙帶人去辦此事。未幾,那幾個行兇少年孩童及其父母就被帶到魏公公面前。

他們本就是這泗塘鎮上的人,各家孩子犯事之後自要在家看緊些,生怕那趙平安的母親發起瘋來報仇,所以一個個都在家待著。

魏公公掃視了他們一眼,發現行兇的少年孩童並沒有什麼驚惶之色,似乎對自己所犯的事都沒什麼深刻印象,眼神一個個的都很無辜狀,好像不關他們事般。

而他們的父母倒是有些神情反應,但也頂多是對那傷心欲絕的張姓婦人有些許不忍和愧疚之色,但除此以外不見什麼擔心,想來知道按律他們的孩子也判不了什麼,頂多就是罰些錢而矣。

害死自己兒子的兇手被帶過來後,張姓婦人明顯情緒激動起來,幾次想掙扎著去和這幫兇手拼命,但幾次都被人攔下。這會卻是不哭了,只瞪著通紅的眼睛望著那些兇手,此舉讓那幾個少年孩童才有了些害怕,要麼就躲在爹孃後面,要麼就是把腦袋往母親懷中一埋。做父母的則一邊護著哄著自家的孩子,一邊警惕的看著張姓婦人。

魏公公將眼前發生的一切看在眼中,他沉默片刻,走到那張姓婦人面前,沉聲道:“大嫂勿要傷心,也勿要衝動,待咱家與你重判此案,為你兒子討個公道便是。”

言畢,負手走到那幫行兇少年及其父母面前,先問行兇者:“張平安可是爾等殺害?”

幾個少年孩童都不吱聲。

魏公公又問他們的父母:“你們可有賠償趙家?”

少年父母們都將頭低下,判文下來後,只有一家交了五兩罰銀給衙門,其餘諸家都沒有賠償。

魏公公也不與他們多言,揚聲說道:“先賢有言,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前番判文有誤,不合常情,咱家現在重判,你們的兒子犯了殺人罪,無論如何也不當饒過。”

聽了這話,幾個父母都是驚住,其中一女人護子心切,生怕面前這太監瞎判,急忙嚷道:“判文已下,怎麼能改?...我家孩子年紀小,不懂事,以後我們多看著些便是。”

其餘幾家父母聽了這話,一個個趕緊附和,均是害怕這魏太監真要他們的孩子賠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