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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金錢鼠尾

路過一家典當行時,良臣拿了兩個金飾進去換了不少銀錢和銅板。

西李給他的飾並非宮中銀作局打造,這省了良臣不少麻煩,要不然被人盤查起來,他還真難以解釋。

畢竟,他和許顯純不同,人家雖然不入流,可怎麼也是皇親國戚,他算什麼?小爺的道友?

官府能聽他這解釋?

換了錢,囊中底氣足,加上牢籠中得脫,又沒人追著自己切鳥,良臣的心態變得很端正。

於是,他又去了一家成衣鋪,買了一套讀書人穿的儒衫。

白白淨淨的,看著就是牌子貨,比肅寧鄉下裁縫做的就是襯頭。

在銅鏡前來回看了又看,良臣總覺得差了點什麼,又不知道少什麼。想了想,脫下腳上的布鞋,要夥計拿來對靴子換上。

這一換,很是滿意。

從店裡出來時,當真是叫人眼前一亮。

只見一大臉微黑少年,身著儒衫,腳穿皮靴,左手拎二斤豬頭肉,右手提兩壇燒酒,一步三晃,引得路人側目不已。

拉風,不是一般的拉風。

良臣覺得二叔要是看見自己現在的樣子,肯定會為他驕傲。

他對自己的打扮真的十分滿意,走得累了,就靠牆歇會。

來往女眷頗多,有可人的,良臣總會朝人家諂媚一笑,眉宇間寫著一句話——“美女,約麼?”

自我感覺這東西,是個人都有,只是人貴有自知之明,擱良臣這,卻有點飄飄然。

他現在是篤定了,他老魏家雖然十八代貧農,但打今兒起,就得脫貧奔小康,朝著康莊大道邁進了。

為啥,因為他和當今小爺是道友!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沒瞅見,他都把二叔弄進東宮了麼!

什麼是成就感?

這就是!

“…啊,我們意氣風走進那新時代…我們講著春天的故事…”

一路哼著別人聽不懂的小曲,良臣沉浸在對美好未來的嚮往之中,渾然不理會路人那驚異的目光。

穿儒衫穿靴子,其實在別人眼裡,那是徹頭徹尾的不倫不類。

衣服,不是這麼搭配的。

良臣,壓根就是大明朝的“殺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過,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會有羞恥感,反而會認為自己引流時代潮流呢。

今兒也不知什麼日子,遠遠的,良臣就瞧見前方圍著不少人,似是有什麼熱鬧可看。

天子腳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們有誰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視的掃了眼一幫興高采烈的吃瓜群眾,然後嘴裡嚷著讓讓,擠進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佔是傻子,有熱鬧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擠不到前面去,因為前面還有不少人堵著,其中幾個還長得特別人高馬大,打赤膊的也有兩個,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個傢伙被良臣擠得有些嫌煩,扭頭兇狠的瞪了他一眼,臉上明晃晃的寫著四個大字——“找打是不!”

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來,這等人物也是萬千小說作者筆下主角的墊腳石,八流龍套的存在。

良臣絕對無法容忍自己在這種人面前退縮。

只是考慮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懶得跟他們一般計較。

真實原因卻是,他對自己的小拳頭有著清楚的認知。

和諧社會,吵吵罵罵的成何體統。

良臣識趣的從大漢兇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擠到邊上的牆角,將酒罈和肉放好後,彎腰搬了幾塊磚頭疊上,然後踩了上去。

因難再大,也要克服。

熱鬧這東西,錯過這村可沒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塗,露出個幾點什麼的…

熱鬧還沒看到呢,良臣就已經聯想了,一手捂著鼻子,一邊準備喃喃自語:“剌激…真剌激。”

豈料,前面沒什麼剌激的存在,圍觀眾人看的是茶鋪裡幾個吃茶的人。

是男人,沒有女人。

幾個大男人喝茶有什麼好看的?

良臣大為失望,對京師群眾看熱鬧的素質表示了大為不屑。

白耽擱小爺這麼一會功夫!

良臣正要從磚頭上下來,視線卻突然定格在那茶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