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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你爸記住了,等下就說。”閨女囑咐的事,老兩口沒有不上心的。

這事姜寧出嫁前就給爸媽說好的。隨軍至少得等兩個月,她當然得繼續積累資金,只不過現在她嫁到趙家去了,想一天到晚回孃家待著,沒靠譜理由不行。

至於帶著婆家一起幹,光一個孫秀花就讓她毫不猶豫地否決了,她不希望隨軍後,給孃家留下一塊或幾塊撕不下的狗皮膏藥。

姜寧就琢磨,讓爸媽開口,說哥哥們弄了點小買賣,讓她幫忙給發工資,好貼補一下以後的小家。

飯桌上,姜父開口說了這件事,“東子,寧寧他哥有門路,給弄了小買賣,寧寧出門前一直給幫忙拿錢的。”

姜父避重就輕,既沒提及兄妹合夥或拿多少錢,也沒欺騙,只聽著像拿工資。不是他不信任女婿,而是女婿身後還有一大家子人,知道後反而為難。

“我想著,你至少等兩月才回來接寧寧,這冬月你家裡也閒,要不就讓寧寧繼續過來幫忙,跟以前一樣拿錢。你們過去後開銷肯定大,也好給貼補一下。”

老丈人說話,趙向東一直認真聽著,聽完第一反應是活累不累,但轉念一想,姜家疼閨女,重活肯定不樂意讓姜寧乾的。

這大約是姜家補貼閨女的法子吧,畢竟他媳婦兒小胳膊小腿,那細腰彷彿一掐就要斷似的,能幹得了什麼活?

不過老兩口疼閨女,他也不好說不佔便宜的話。

在趙向東看來,男人養媳婦天經地義,只不過她要是有自己的主見,他也很尊重的。

“寧寧,你要做嗎?”他側臉先詢問媳婦兒。

姜寧很滿意,大男人不代表不尊重女人,這樣很好,她以後發展事業,夫妻間也不會產生分歧。

“嗯,挺好的,閒著也是閒著,反正我以前做慣了也不累。”

這事就定下了,薑母一邊給閨女女婿舀熬得雪白的魚湯,一邊囑咐道:“東子明天就回部隊了吧?那你今天回去,記得給你家裡說說。”

沒錯,今天是十月二十六,而趙向東假期一個月,二十八前必須歸隊。坐火車要四五個小時,而林縣沒有火車站,還得趕到市裡去。

這麼折騰輾轉,明天一大早出發才最穩當的。

薑母希望女婿離家前,先開口給家裡提了這事,畢竟兒子說話比新媳婦容易多了。

趙向東也明白,點頭,“好的媽,今晚我就說。”

*

事情發展比想象中順利,依依不捨揮別孃家人後,趙向東領姜寧回了家,飯桌上,他給趙老頭趙母說了這事。

他的話意思更直接,話裡話外的,就是姜家想補貼閨女。

事實上,正常人聽著,也認為是這樣的。畢竟姜寧剛才開口補充,哥哥們給她開二十塊錢工資。

二十塊錢什麼概念?大廠正式職工才三十二塊錢月工資,學徒工也就十幾塊而已。農村現在分田到戶還好了些,前幾年,壯勞力多的人家辛苦幹一年,年尾算公分發了糧食後,也就在再給個幾十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