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後,各營開始陣前運動。明亮的月夜,在距離敵前出陣地300米的位置潛伏下來,這是能夠接敵的最近距離了。 根據之前的計劃,針對每個前出陣地基本都是班級防禦規模的特點,專門組織了一個加強排負責奪取。 而攻擊那個排屬的前出警戒陣地,則部署了一個堅強連的兵力。 即在原有三個步兵班的基礎上,加強一挺重機槍和一門60毫米迫擊炮。在進攻前,還能得到團屬火炮的火力支援。 看著這些中口徑火炮組成的團屬迫擊炮群,劉子龍開始想念自己藏起來的那四門76.2毫米野炮了。 可惜太沉了,自己實在沒能力拉著它們一起行軍。 半夜零點的時候,團迫擊炮群同時猛烈開火,對叛軍的防禦突出陣地進行火力準備。考慮到炮火數量不足,為了達到效果,每次集中所有迫擊炮,只轟擊兩到三個甚至是一個陣地。 其中班級防守的陣地最多同時轟擊三到五輪;排級據守的前出陣地,乾脆就集中所有的炮火轟擊八輪。 炮火打擊三到五輪後,就轉入下一個目標。有了對方提供的情報資訊,再結合白天的測量資料,射擊諸元都已經早就計算好了,只需要每次射擊之前裝填即可。 在迫擊炮轟擊的這個短短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內,攻擊部隊要迅速再往前推一百米到一百五十米的距離。然後等團炮群的火力轉移後,靠自身力量發動攻擊。 這次遇到的前出陣地守軍裝備較好,即便是班級防禦陣地,也有一挺機槍作為核心火力。可惜這點孱弱的火力,在火力和兵力佔據絕對優勢的進攻方面前,實在是不夠看的。 守軍一個班十幾人,而進攻方一個加強排除了三個步兵班以外,還得到一個重機槍班和一個迫擊炮班的支援,人數將近六十人。 更關鍵的是火力差距太大。從彈丸輸出效率看,火力差距達到了幾十倍。 守軍除了一挺機槍外,就剩十幾支步槍。而進攻方有三挺輕機槍,一挺重機槍,還有十幾支衝鋒槍。擲彈筒和迫擊炮更是守軍不具備的。 叛軍的機槍一響,立刻就遭到了迫擊炮、擲彈筒的準確打擊,很難堅持十分鐘以上的持續火力輸出。 機槍一旦被打掉,這十幾個叛匪只能依靠步槍,進行三面甚至四面防禦了。 五十八團計程車兵利用一二尺高的草隱藏住身形,採取小群多路戰術,以三人戰鬥小組的隊形,向陣地上匍匐前進。 發現一個在射擊的敵人,就用衝鋒槍和輕機槍壓制,然後用擲彈筒吊打。 這時候這個排所攜帶的重機槍和迫擊炮就不再參與進攻,而是配合團屬炮兵群開始轟擊對方的增援部隊了。 同時一營和二營的部隊,也各派出主力,插入敵人主陣地和突出陣地之間,對敵人進行分割。 有的陣地十幾分鍾就奪取了。 那個敵排級據守的前沿警戒陣地,在五十八團一個連的圍攻下,用了將近一個小時,也全面奪取了。繳獲了一挺重機槍、三挺輕機槍,步槍二十多支。可惜輕重機槍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 在攻擊這個排級陣地的期間,在團炮群和第五營一個排的支援下,二營打退了三次敵人連級規模的增援。 雖然順利地拿下了敵人各前沿警戒陣地,但是劉子龍也很感慨,敵人可是越來越專業了。而且對主陣地的攻擊,也就隨即喪失了突然性。 根據戰前擬定的作戰計劃,一營二營不做任何休整,隨即向當面之守敵發動攻擊。 防禦之敵在主陣地構築有帶上蓋的重機槍掩體,同時還擁有一定數量的迫擊炮。針對這個情況,劉子龍給每個營配屬了四門37毫米直射炮。 各營又根據實際作戰部署,將這四門平射炮部署在主攻連裡。 相對於叛匪而言,自己部隊的火力上有三大優勢:第一就是自動武器。叛匪的自動武器只有輕重機槍,而自己的部隊除了數量更多的輕重機槍外,還擁有大量的衝鋒槍。一旦在200米以內的進行近戰,五十八團大量的衝鋒槍立刻就可以壓制住對方。 第二個就是近戰的炮火優勢。叛匪只有少量的81或者82毫米口徑的迫擊炮,而且射擊也很不準確。但是劉子龍的部隊卻在連一級擁有大量的輕型迫擊炮(50毫米擲彈筒其實也屬於輕迫擊炮),這種火力優勢足以完全消除叛匪機槍造成的威脅。 第三個就是直瞄火力。這讓叛匪在陣地戰中構築的木石結構掩蔽部,也無法安全掩護自己的火力。 這三點優勢,就造成了雙方在步兵對戰中,無論攻防,叛匪都不會是劉子龍的對手。 在實際作戰運用中,發現叛匪的重機槍掩體後,進攻部隊立刻集中機槍火力與其進行對射,在壓制對方火力的同時,用曳光彈為平射炮指示目標。 在平射炮擊中目標後,機槍迅速轉移陣地,防止遭到叛匪迫擊炮的報復。 後來發現實在是想多了,叛匪迫擊炮反應特別慢,而且射擊也不準確。 隨著重機槍火力點被三七平射炮逐個摧毀,隨著一挺挺輕機槍被六零炮和擲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