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安——”一個少年朝李順安跑過來,一隻手往後伸著,似乎拖著什麼東西。
李順安如今是男孩子打扮,除了掩飾身份外,也是單身女孩子在這個世道實在不安全,一個不慎就會被壞心人所害,說不得落入腌臢之地。
李順安前兩年扮作乞丐——她並不缺錢,在她離開皇宮前,剛剛發現自己擁有了一個仙家法寶,裡面裝著許多神奇的東西,隨便拿出一件都能夠換得許多錢。何況她還將她在宮中的財產全部放進了法寶當中。因為不受重視,這些財物並不是很好,但勝在沒有宮中的記號,可以隨便變賣——做乞丐裝扮不過是因為年紀小的關係,等他年紀大一些了,功夫練好了,身體強壯了,就不用再做乞丐了。
不過李順安沒有想到他會碰到何氏母子。何氏是一個堅強又能幹的女人,她帶著兒子獨自生活,她還很心善,見李順安年紀小小就做了乞丐,每天都會裝一碗剩飯給李順安。
李順安雖然沒有吃剩飯,而是將剩飯分給了別的乞丐,但她心中很是感激何氏的這一番好心。李順安悄悄找上何氏,告訴何氏自己有錢,做乞丐打扮不過是怕年紀小守不住錢,被別人欺負。
何氏知曉李順安的情況後便提出了明面上收養李順安的主意,這樣李順安就不用做乞丐,可以光明正大地用她自己的錢了。
李順安接受了這個提議,住進了何氏家,她每個月給何氏房租和飯錢。何氏沒有矯情地推遲,她一個寡婦帶著一個孩子實在不富裕,而李順安也不缺錢,遂大方地將錢收下了。不過之後不但包攬了李順安的吃食,還幫她洗衣服縫衣服,包攬了李順安身邊的一切雜事。
李順安感激何氏,將自己腦海中的強體健身的功法教給何氏的兒子安敬思。安敬思比李順安大四歲,天生力大無窮,學了李順安教的功法後,力氣變得更大,且身手靈活,三四個大人都不是他一個小少年的對手。
何氏因此對李順安照顧得更加妥帖,對於一個寡婦來說,還有什麼比兒子更出息讓她開心的呢?
向李順安跑過來的少年正是安敬思,他往後伸的那隻手中正拖著一隻野豬。
安敬思跑到李順安身邊,笑道:“順安,我們有肉吃了。”
李順安看著體型龐大的野豬,野豬身上沒有外傷,只有兩隻鼻孔留著血,看來,這頭野豬是被安敬思捶腦袋活活捶死的。
“敬思哥,你太厲害了,竟然徒手打死了野豬!”李順安讚道。這安敬思的武力值太強大了,天生就是一員猛將,若是得到機會,他將會一飛沖天。
“嘿嘿。”安敬思笑道,“這都多虧了你教我的修煉神功,我才會變得這麼厲害。前兩年,我可是看到野豬就跑,才不敢上前跟它硬拼。”
李順安得意地笑了笑,這可是神仙的功法啊,是神仙教授給她的——忽然出現在腦海中的功法,以如今李順安的見識,自然以為是神仙傳給她的。
“走吧,我們下山去。”李順安道,“先去肉鋪,將這野豬賣四分之三,剩餘一小半咱們拿回家慢慢吃。”
“好。”因為李順安教授安敬思功法的原因,雖然李順安年紀比安敬思小,但非常聽李順安的話。
安敬思將野豬扛到肩膀上,跟著李順安往山下走。
野豬至少有三百多斤,被安敬思扛在肩膀上彷彿沒有重量一般,讓李順安忍不住嘴角抽了抽。阿勒,自己再如何努力修煉,在力氣這一方面絕對是追不上安敬思了。
李順安背後揹著揹筐,裡面什麼也沒有。主要是安敬思動作太快,他們才進山不久,安敬思就打到了野豬。現在有野豬了,其餘獵物也不用打了,直接揹著空籮筐回去吧。
兩人下了山直接前往集市。一進城,他們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視線。主要是那頭野豬太吸引人了,比起家豬,野豬的價錢要便宜許多,一些家境算不錯的人跟在兩人後面前往集市,只等兩人將野豬肉處理給肉鋪老闆,他們就去買肉,帶回家打打牙祭。
李順安和安敬思只留了個豬後腿,其餘的肉全部處理給了肉鋪老闆,換到銅錢後兩人又去了糧食鋪子,買了慄米和少許麵粉,再一同返回安家。
“阿孃,我們回來了。”還在大門外,安敬思就高聲叫了起來,“娘,你看我們帶什麼回來了。”
說話間,兩人進入大門,而何氏也走出了房間,氣定神閒地問道:“你們帶什麼回來了?”
何氏太瞭解兒子的本事了,自從兒子跟李順安學了本領後,每次上山都不會空手而回,何氏從以前的驚喜道現在已經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