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任期的時間太短,還難以一展抱負。我認為時間上可以稍作調整。八年作為一個階段,最多不超過兩屆。十六年時間,不是太長,也不是太短。假設一個人四十歲執政,十六年後近六十歲,比較合適。”
史密斯毫不猶豫的反駁道:“十六年時間太長,一個人長時間的在一個崗位上,對國家的發展並不利。”
李振插嘴說道:“我贊同史密斯的說法,八年太長。依我看,採用五年制。一屆的時間定為五年,兩屆則是十年。就算是五十歲上位,兩屆後也只有六十歲。”
這樣的年限,是李振參考上一世自己祖國的制度。
五年制,有一定的道理。
史密斯點頭道:“我贊同王爺的說法,可以按照王爺說的辦。”
魯少川問道:“史密斯,你剛才講述美國的時候,提到了美國的那個叫什麼華盛頓的總統,曾經被允許終身擔任總統,不過他只做了兩屆就卸任。咱們王爺還年輕,我認為王爺也是可以終身的,你意下如何?”
史密斯頓時噎住,但他還是立即恢復過來,說道:“理論上可行!”
一句理論上的可行,表面上附和魯少川的提議,但其實還是不支援終身制。因為終身制的任職制度,存在太大的紕漏,不利於國家的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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