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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章 罪證

憲也曾有耳聞,比如——

“金洪梁。”

端木憲下意識地念出賬冊上的這個名字。

就坐在他身側的遊君集也聽到了,從他手上的那本賬冊中抬起頭來,看向了端木憲,“豫州那個金洪梁?”

端木憲點點頭,把手裡的賬冊遞給了遊君集,神色凝重。

六年前,豫州一個叫金洪梁的死囚,強搶一個席姓民女入府,那席父與長子親自去了金府想救回女兒,卻被金家下人棒打了出去,父子倆都生生打死了。席母請人抬著席家父子的屍體前往縣衙狀告金洪梁殺人與強搶民女罪。

這本來只是一個豫州小案,驚動不了京城,可是縣衙推搪,沒有受理此案,但席母沒有放棄,帶著丈夫和兒子的屍體又一路去往京城,併到都察院投狀鳴冤,這才在京城中激起了些許漣漪。

黎大人對這件案子也有些印象,道“我記得這件案子是誣告,苦主死了,那個金洪梁被放出來了吧?”現在看端木憲的神情不對,黎大人隱約也猜到這件案子中另有隱情。

遊君集稍微掃了兩眼後,就把那本賬冊又遞給了黎大人,唏噓道“十萬兩!”

黎大人一看賬冊,目光微凝,唇角緊緊地抿在一起。

按照賬冊記載,當時金家花了十萬兩白銀,由謝家出面當了中間人,收買了當時都察院的右都御史,這十萬兩白銀不僅是買了死囚的命,也“買”了苦主席母與那位席姑娘的命。

席家的人都死絕了,這樁案子自然也就“了結”了。

黎大人心裡唏噓的同時,又不免暗自慶幸幸好六年前他還不在都察院,否則難免也落人口舌,甚至被人懷疑是否也參與到其中。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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