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舒服。
喬飛雨提著狼,拿著劍離遠一點,喬飛雨說:“等一會兒,烤出來的狼肉非常香。看你吃不。”
“我不喜歡吃野味。”
“我也是。”郭靈凌從來沒有吃過狼肉,也不想吃。今天狼也不是她殺死的,如果她有了武功的話,也只是打退狼群即可。
喬飛雨切下狼的四肢,拿了三個狼腳拿到火堆旁,架好狼腳,烤著狼腳。喬飛雨問:“靈凌有調料嗎?”
郭靈凌從儲物袋中化出調實遞給喬飛雨,喬飛雨把調料下到狼腳裡。過了二個多小時,三個狼腳已經烤好了。
喬飛雨從狼腳用劍切下一塊肉,用木籤穿好,遞給郭靈凌,“靈凌,這是給你的。”
靈凌無動於衷看得不看一眼,說:“我不吃。”
喬飛雨又把那塊肉給了柳雪,“柳雪,你吃不吃。”
“我更加不吃。”
“都是大小姐,你們不吃,我吃了。到時別說我不給狼肉給你們吃。”
喬飛雨拿起狼腳,吃得滿嘴是油,連連說道:“好吃,好吃。”
狼肉的香味傳進郭靈凌和柳雪的鼻子裡,郭靈凌和柳雪也是一天也沒有吃東西,肚子實在餓得慌。
兩人剛開始能忍住,後來實在忍不住,郭靈凌說:“我沒有吃過狼肉,試一下味道。”
“何必裝淑女,活受罪了。”喬飛雨用兩個木籤,切了二塊狼肉,串好狼肉,給了郭靈凌和柳雪。
郭靈凌接過狼肉,吃了一小口,“味道很重。”
柳雪也吃了一口,“是。”
不過兩人肚子太餓了,便全部吃了下去。
吃完過後,郭靈凌化出一個水壺,燒了點開水,喝了點。
柳雪說:“你想得真周到,連水壺也帶了出來。”
“要不是,我有儲物戒指,誰願意大包小包往外帶,兩手空空,最是快活。”
“說得也是,我的東西要不是放在你那個儲物戒指上,我今天也要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