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早把陸錦城對夏相思的那點心思看得清清楚楚,這位明顯是未來葉氏的老闆娘,自己將來的半個老闆,自然是不能得罪的。
於是非常配合的點了點頭,從胸前取出一隻錄音筆,將夏相思剛才背誦的身份證號碼重放了一遍,確認道:“夏秘書,您確定一下身份證號碼有沒有說錯。”
夏相思搖頭,道:“沒有說錯,我以前打工的時候經常要填寫身份證號碼,所以我背的特別熟,不會背錯的。”
律師沒有立刻離開,而是恭敬的點了點頭,道:“好的,那麼我會盡快去核實您的身份證資訊。不過呢,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冒用他人身份資訊需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處罰並不算重,但是兩位都堅稱自己是夏相思,又都在葉氏工作,那麼您二位中就一定有一位是假的。冒充他人混進葉氏,我們就有權利懷疑冒充者是商業間諜,混入葉氏是為了盜取商業機密或其他商業間諜行為。為保障葉氏的基本權益,那我們核查身份資訊期間,請二位呆在這個辦公室裡不要離開。”
姚碧蓮慌了一下,如果只是罰款倒也還好,但是如果進了拘留所不是就要留下案底了麼?她上個月才因為在酒吧吸K被拘留所抓過,這麼快又進去,讓她老子姚永年知道了,還不得扒她一層皮啊?
陸錦城太會看人表情了,一眼就看明白了姚碧蓮怕的是什麼,於是不緊不慢的問著律師:“商業間諜罪,一般怎麼判?”
律師在法庭上玩的就是人心,姚碧蓮這個等級連入門都不算,屬於那種隨便套路幾句就能套個底朝天的型別。這種人也敢在陸錦城面前玩心眼,律師都想替她燒根香了。
不過,即然陸錦城有興致陪她玩,做為領著高薪的律師,自然是樂意跟陸錦城打配合的。
於是,律師微微一點頭,像一部活的律法寶典一樣回答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陸錦城點了點頭,瞟了一眼臉色慘白的姚碧蓮。
嗯,這回是真的害怕了,臉上的無辜都快要裝不住了。
陸錦城還不滿意,又道:“那詐騙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情節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姚碧蓮一個趔趄,整個人癱坐在了地上。
就……就冒充著夏相思要了一份工作,至於判到無期這麼嚴重?
騙人……騙人的吧?
姚碧蓮一雙眼睛仔細的看著律師,想從他的臉上找出一點破綻來。
確實,律師說的話不是假話,但是卻有一定的水份。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才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但是這個姚碧蓮上午才入職,最多就是騙了同事一頓午餐,根本構不成詐騙罪,更別說什麼情節特別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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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是蘇蘇從百度上搜下來的,準確性有待考察,請勿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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