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唱歌,怎麼可能傳播,這件事情就算了吧,咱們說說正事!”
經紀人得理不饒人的說:“那可不行啊,規矩就是規矩,這次的事情算了的話,那麼下次再發生怎麼辦?萬一這些版權落到了別人的手裡,搞不好,我們的努力就白費了,這種事情絕對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了了之!”
這規矩是人定下來的,其實有時候未必要規定的那麼死,否則未免太無聊了。
何況所謂的規矩,都是建立在利義之下,這要是不賺錢的話,也就沒有了那麼多的規矩。
所以到底是方圓中需要規矩,還是無規律不方圓,就不是一兩句話能過說的明白的了。
聽到經紀人這麼說,我就感覺越來越沒意思。
之前談談這裡發生的怪事,還蠻有趣的,但現在這個經濟人完全考慮自己的利益,並且開始玩什麼咬文嚼字的遊戲,要這麼搞的話,那可是讓人有些掃興。
我表示我想離開這裡,不想再逗留下去,就在這時,一直沒說話的歐陽平提議道:“咱們先別走啊,我們是來判案子的,不是來遊玩的,我說經紀人,咱們版權不版權的事情先放一放哈,剛才你是講到了關於飛天小豬的事情吧,之前說到哪裡來著,你接著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