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手機拿了回來,這時候仔細一看,發現手機當中的軟體全部還原了,包括那個抖音。
鳳凰回頭對我說:“怎麼辦呀,是手機要不然不要了?”
我搖頭回答:“這去標不去本沒有用的,對方已經找上門來就說明無論是電腦也好,手機也好,不過是一種發洩脾氣的載體,就算你把手機扔了,說不定下次以什麼樣的方式出現!”
鳳凰收起了自己的手機,我轉過身,對林沖說道:“不好意思,其實我們遇見了一些靈異事件,只不過不知道怎麼解決,我需要找到鬧鬼的根源,我就這麼說了吧,我懷疑和這個女網紅有關係!”
接下來林沖瞪大了眼睛,卻反問了一句:“你也遇見那個女網紅了!”
聽到這我感覺這話裡面有些違和感。
什麼叫我們也遇見了?
難道對方也遇見了?
我剛想開口,林沖就為自己辯解道:“不是這樣的,我這裡沒有問題,我說的是我的一個學妹,我們平常關係比較不錯,但最近他就和我說自己的軟體,感覺越來越邪乎,我去幫忙看過,可沒見得出什麼問題!”
聽到這我就感覺這事情不太簡單,但是也有一個疑問,這就說明的話,能夠遇見鬼怪的人並不只有我們。
但是這個女網紅『自殺』而死,怎麼可能會和我們產生怨恨呢。
總不可能,對方因為網紅過氣,因此『自殺』靈魂來『騷』擾大家吧!
但這根本就不成立用這種軟體的人可是成千上萬,如果大家都會遭遇這種倒黴的事情,那可就不是個別事件了,但很明顯,沒有哪個靈魂有這麼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