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躲避到了一個警方很難找到的地方,但是我們可以用這種方法讓王長春自己自投羅網。
其實經過警方的調查,王長春和孫百合之間的關係非常的有趣兒,他們曾經居然是鄰居。
那已經是7年前的事情了,當時孫百合剛剛和現在的丈夫在一起,孫百合還沒有結婚,只是還在戀愛當中,不過孫百合的戀情並沒有告訴其他人,起碼作為鄰居的王長春是不可能知道的。
於是王長春向孫百合表達了自己的愛意,但很快被對方拒絕,只不過孫百合在拒絕的時候,並沒有說自己已經有了男朋友,而是說自己再考慮考慮。
從那天以後,王長春就開始暗戀上了孫百合,但每一次都在默默的幫助,孫百合,從來都不會登上臺面,直到孫百合在七年之後殺給了自己的丈夫,王長春接手這個案件後,這才發現,孫百合的身份。
他們兩個作為鄰居,足足做了兩年,但是那時候王長春剛剛上班不久,要想付款租房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甚至說每一個月的工資除去房租之外,幾乎只剩下了吃泡麵的錢。
不過兩年之後,警方給王長春發放了一套房屋,因為王長春優秀的表現,在警局當中獲得了良好的榮譽。
有了房屋居住之後,王長春必定在內心苦苦掙扎很久,但是在現實的根基之下,還是選擇離開了所住的那個房子,也離開了百合。
本來以為這件事情就結束了,王長春一定會沒有想到,七年後的一個案件會把孫百合帶到自己的面前。
雖然第一起案件發生的地方,並不是王長生管轄的區域,但是憑藉王長春的頭腦很快就會想明白這個案件的真相,但是王長春毅然的決定選擇和孫百合站在一起,只不過自始至終,王長春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孫百合的面前。
他一直在做一個默默的在背後不斷努力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