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並不是一個可怕的怪物,也並不是九天之上真正的鳳凰。
只不過是個小女孩而已,而這個女孩的名字就叫做鳳凰,就和小藍小紅小芳一樣。
沒有什麼區別,鳳凰不過是個代號而已。
既然明明是一個代號,為什麼卻讓這個小夥子嚇成這個樣子,難道說這小夥子見過真正的鳳凰,或者是這小夥子天生就討厭鳳凰?
很明顯,這麼無厘頭的理由根本就不成立,我順著跟小夥子所看的方向看過去,這時候就發現在鳳凰的背後還有一個人。
這個人長得非常高大。
從體格來看,一定是一個天生的運動員。
這個人的肩膀非常的寬闊,畢竟這個人的年紀看上去有40多歲左右,如果他要孩子的話,她的孩子一定認為自己有一個可靠的父親。
這個人的腿部每走出一腳都非常的有力,就好像是在蹬三輪車一樣,每一腳都實實在在的踏濺在地面。
但唯獨有一點,是這個人沒有的,而這一點註定這個人也不可能是一個人。
因為這個人根本就沒有腦袋。
一個沒有腦袋的人,不可能是一個活人。
當我看到這一點的時候,立刻拿出手中的陰陽劍,直接衝了過去,我並不想斬殺對方,而且我也不知道先出手的人到底能不能佔得先機。
但有一點我知道,那就是這個人靠的鳳凰,實在是太近了,近的幾乎只要一伸手就能把鳳凰抓到手裡。
我不是鳳凰的丈夫,但鳳凰確實是我帶出來的人。
既然是我帶出來的,我就沒有理由讓別人把芳芳帶到其他地方,所以當那男人走進鳳凰的時候,我手中的劍已經出手了。
這是一把桃木劍,對待人來說可能並沒有太大的作用,但對付殭屍絕對有更好的效果。
我手中的劍並不順暢,一尺兩寸。
但這個長度絕對可以夠到眼前那個殭屍殭屍沒有腦袋,並不代表著沒有弱點,這個世界上任何東西都有著自己的弱點,如果沒有弱點的話,那麼就是一件完美的東西。
可惜世上並沒有完美。
所以說這把桃木劍對付一個沒有腦袋的殭屍,實在是再合適不過了。
我手中的劍已經落下,但殭屍並沒有倒下,因為在我眼前的只不過是空空『蕩』『蕩』的空氣。
我的劍法並不算高明,不但不高明,甚至說根本就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了。
但儘管如此,我原本相信在這個距離之下,那個殭屍一定會被我砍中,可沒想到當我的劍落下的一瞬間,眼前的殭屍卻在武器出手之前就已經消失了。
接下來債市出現的時候,就已經是我的身後,應該說是那個小夥子的身後。
那個殭屍伸出一隻手,直接抱住了那小夥子的腰部。
跟我們一起進來的小夥子並不算是瘦弱,甚至是說1米8的大個,無論走到哪裡,都非常的顯眼。
但是這個小夥子在這個殭屍的手裡,彷彿就像老鷹抓小雞一樣,一抓就跑,根本就沒有還手的力氣。
如果是在街上遠遠望去,也許我真的以為是新郎強行的拉著新娘子入洞房。
但是這山洞裡面沒有洞房,也沒有新娘,只有一個殭屍和一個小夥子以及周圍的山洞。
可能是因為沒有洞房的原因,所以這殭屍就想找個山洞將就一下,於是拉著小夥子就直接奔著洞『穴』當中跑去。
鳳凰說:“這小夥子幫我們引路,而且還當過我們的保鏢。”
我回答:“沒錯,這小夥子雖然本事不大,但是做的事情卻是非常的盡力。”
鳳凰說:“我們來這裡旅遊非常的合適,而且僅僅只花了30塊錢。”
我回答:“30塊錢並不算太多,甚至說還不如有些人買兩包煙的價錢。”
鳳凰說:“你不是一個愛佔便宜的人。”
我點頭道:“確實不愛佔便宜。”
鳳凰說:“既然我們收了這麼便宜的錢,而且得到了這麼好的服務,是不是已經佔了別人的便宜?”
我不得不承認,我們確實已經佔了不少的便宜。
鳳凰接著說:“既然不想佔便宜的話,那麼就應該把已經佔的便宜給還回去,我不知道這個殭屍是什麼來路,但我知道這個小夥子如果被殭屍就這麼抓走了,我們恐怕永遠都是一個愛佔便宜的人!”
當鳳凰的話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已經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