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單,名冊資源不可能像警察局裡面的名單那麼豐富,那麼詳細。
意思是一個藍『色』的本子裡面記載著每一個人名字,以及入職的時間。
當然還要一個一寸照片。
我拿過本子翻開,總共九八里面一共有女孩子27個人。
而櫻桃排行第一位。
是在這個藍『色』的記錄本,根本找不到我們想要的線索,我們現在想知道這個小櫻桃的去處,而不是這個人的戶口本。
要說掌握的資料,警長手裡知道的更多,這個小櫻桃是一個農村來的女孩子,在一個藝術學校學,基本花光了家裡的所有的積蓄,但畢業之後並沒有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可是本人卻不想回到農村工作,因此謊稱父母找到了一家小型的電影公司,拍一些配角。
實際一直在流浪,在每一個酒吧當,當三陪小姐。
不過為人還算是實在,雖然每年過年也不回家,但都要給家裡面匯兌一筆錢,而父母都是當地的農民,沒什麼太大的收入。
據說他們的父母隱隱約約當也知道自己女兒到底在幹嘛,但是這個社會笑貧不笑娼。
也不知道他們父母是假裝不知道還是真的矇在鼓裡,每年拿到錢的時候,真的在村子裡給人去宣揚自己的女兒,是在給人家拍電影。
這麼多年,基本這個女孩是這麼過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