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夥子疼的幾乎說不出來話,好半天才反應過來,我拍拍警長的肩膀,說道:“我都要和尚跑不了廟,你著什麼急,咱們慢慢說!”
警長聽了我的話,鬆開了手,然後讓那個小夥子坐了下來。
小夥子愣了一下,隨後旁邊的酒吧老闆也拍了一下這傢伙的腦袋,怨恨的說:“你小子別給我整事情,跟我說說這個檔案是怎麼一回事!”
那小夥兒一臉霧水,根本就好像沒聽明白,隨後還是警長比較利索,直接刨根問底的來了一句:“你和那個小櫻桃什麼關係?還有在上個禮拜二晚上8點的時候你在什麼地方!”
警長在詢問的時候,我在旁邊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警長只說有這麼兇狠,就是一口認定這個小夥子是變態,可能看上了櫻桃,然後殺害了對方,並且拍下這些照片。
但從時間上來看,其實我覺得不太可能。
上個禮拜櫻桃還在。
可是現在來看的話,假設在上個禮拜,警長剛剛離開這個小櫻桃就被殺害了,那麼到目前為止,也僅僅過了一個禮拜的時間,就算有變態喜歡拍攝死亡照片,但是這個小櫻桃的屍體怎麼可能腐爛的這麼快?
而且這最後一張照片都已經白骨了,據我所知,如果一個人的身體腐爛成白骨的狀態,最少需要半年的時間,而且這段期間必須把人放進土地當中,用土壤來分解才行。
假設一下,有一個人每天把一個死者埋在自己家院子裡,然後每天挖出來一次,拍個照片兒再塞回去,這根本就不是變態,這簡直就是不可理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