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宴上,來賓們給足了付文斌面子,嗯,也有可能是給周方遠面子。
隨便給誰都好,反正今天的主角是付文斌。
光是禮錢,周方遠沒有太怎麼關注,但只是隨便掃了一眼這些賓客隨的禮錢,加起來就已經過千萬了。這些可都是人情啊,今天邀請人家來,以後有機會了,人家邀請自己也不能不去啊。那些地位低的就不說了,部分由周方遠親自出面邀請的嘉賓,到時候人家又類似的酒席,如果邀請自己的話,自己也是一定要參加的。
今天的席面,是北苑賓館最高檔次的洗面,裡面的菜品都是固定的,一張席面一萬,其實並不算貴,這些人裡面,很多人隨便吃一頓飯怕不是都要這麼個價格,但對於北苑賓館來說,這卻是最高檔的席面了,不是北苑不夠檔次,而是酒店畢竟不能和某些專營型別的店面相比,這裡更多的是舉辦大型酒席,需要的食材量非常大,一些特別昂貴的食材,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準備這麼多的。
光是付文斌婚禮這一次,有超過半數的食材都是提前三個月就開始準備的,不然一下子北苑賓館也拿不出這麼多東西來。
這已經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了,而是渠道、產量、儲存等多方面衡量的結果。
一頓飯,賓主盡歡,那些相對普通的賓客,可沒想到會有這麼高檔的席面,遊戲是很多普通人,他們日常生活裡可不會花這麼多錢吃這麼奢侈的東西,就連上禮也才上三百,而遲到的東西,平均到每個人頭上,已經達到一千元的標準了,可以說這一類的賓客算是賺到了,光是這一頓,出去就是數不清的談資啊。
酒席宴結束,這麼一場在北桐絕對可以算得上是巔峰的婚禮也算是結束。大量賓客離去,少部分今天走不了的,都被周方遠安排到了專門用來招待客人的莊園裡。
其他人,和付文斌關係近的,大家沒有走。
晚上還有對面飯呢。
吃完對面飯,就是最後的鬧洞房。
按照正常的流程,鬧洞房可不簡單。
洞房花燭夜,長夜燃明燈,新娘開櫃,新郎試鞋,夫妻對話,窗外偷聽的耳貼牆壁,若得其一言半語,常為人們傳揚多年。
上古把婚禮視為幽陰之禮,不奏音樂,人們也不祝賀。周代以前,結婚儀式並不熱鬧。《禮記·郊特牲》雲:“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直到漢初,有些地方官吏囿於周禮,也禁止人們在婚禮時相賀。到了秦漢這樣熱衷享樂的時代,婚禮不賀的狀況並沒持續下去。到漢宣帝五鳳二年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勿行苛政。”這是我國首次以政令的形式對婚禮不賀的否定,從此婚姻相賀便逐漸傳襲下來。
關於鬧房習俗的來歷,最早源於驅邪避災。
相傳,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在一夥迎親隊伍之後,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於是就跟蹤到新郎家,只見那女人已先到了,並躲進洞房。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著門不讓進,說裡面藏著魔鬼。眾人請他指點除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眾,魔鬼就不敢行兇作惡了。”於是,新郎請客人們在洞房裡嬉戲說笑,用笑聲驅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時分,魔鬼終於逃走了。可見,鬧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古代國人通常是盲婚啞嫁,不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謀面。雙方特別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為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經驗,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麼跨越僵持尷尬氣氛而親近對方的困惑。鬧洞房有著一個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過程和必須親近依賴對方才能過關的感覺,而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實際上幫助了他們自己更快進入夫妻的角色。古人道德觀念和禮俗觀念強烈,人們之間的距離沒有那麼近,一般的鬧洞房就足以使新郎新娘面紅耳熱,所以不需要太惡搞。現今一些鬧洞房低俗化的不文明現象,一方面是人們忘記了鬧洞房的是否有被需要的現實意義,為誰而鬧;另一方面現代人見多識廣,反而因為鬧洞房者觸及不到臨界點,才想出許多惡俗做法。
鬧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會被他人甚至晚輩們取笑捉弄,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氣,以免破壞新婚的喜慶氣氛。當然,鬧洞房的人也不能太出格,不能鬧得太久.以免影響新婚夫婦休息。尤其不可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