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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0章 所有的仇恨都從這時開始

,偷走嶽重茗的,是岳家的仇家,經商之人,總免不了有些敵人,但上升到動人妻女的,卻是少之又少。

可後來他們才知,原來對方不是敵人,是親人,是他們的親家!

紀家那時正值多事之秋,紀夏秋一事後,嶺南被端,紀家人流竄在外,而當時的紀家家主,曾親自上門,問自己的親妹妹求救。

嶽單笙的祖母雖是紀家女,但外嫁數十年,早已不想沾染族中舊事,加上那時朝廷追捕密切,岳家祖母在深思熟慮後,狠了心,拒絕了自家大哥,維護了岳家上下不受牽連。

這個做法,不管在何時,都是正確的,救人需量力,如果明知救你,我自己,甚至我全家都會被搭進去,那這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我可以將自己的性命奉獻給你,但要我連帶全族同你一起喪命,那恕難做到。

紀家家主被激怒了,他佯裝理解的離開,轉頭,卻擄劫了岳家最小的女嬰。

嶽重茗自小身子不好,便是因此。

任何一個嬰孩在幼時離開母親,跟著另一群亡命之徒過著顛沛流離,甚至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身體都會弱。

嶽重茗的失蹤,在岳家掀起波瀾,可岳家祖母愣是哪怕被孫女性命威脅,也沒同意紀家人的一絲威脅。

嶽重茗,在那時已經被預設是個死人了。

嶽單笙是在七年後方知,妹妹還沒死,她被紀家另一群看不慣紀家家主強盜行為的人救下,漠北暫居。

偷聽到這個訊息時,嶽單笙想到母親的以淚洗面,想到父親的哀傷模樣,想到祖母雖未言明,但常常深夜落淚的滄桑,他決定,要接回妹妹,要讓一家人,再次重聚。

那次是他第一次獨自離家,眼睛是他付出的第一個代價,一個孩子,要在動亂的外界行走,需要的不止是金銀,還有識別善惡的能力。

他誤入一家黑店,丟失了所有行李,還毀掉了眼睛。

當然,瞎眼只是暫時的,岳家經營藥材生意,對於醫藥,嶽單笙哪怕沒學過,耳濡目染,也總會一些。

他並不擔心自己眼睛的將來情況,但他擔心維持這種瞎眼的狀態,要如何去往漠北。

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另一個要去漠北的人,他用身上僅剩的銀子,“僱傭”了對方,那個人,其後,陪他找到了妹妹,幫他照顧妹妹,與他走過了最困難,最不便,最顛沛流離的整個孩童時代。

他對那人,是感激的,哪怕那人秉性惡劣,喜好作怪,但這都是些無傷大雅的小毛病,那人的活潑,哄得妹妹笑逐顏開,有那人在,一切都彷彿在往好的方向走。

直到,打算帶著妹妹回家的嶽單笙,得知了另一個訊息。

在他離家後,岳家遭害,岳家大宅被人放火,一夜之間,家破人亡。

驟然的家變,令岳單笙無法接受,那陣子,他瘋了。

一個瘋瘋癲癲的少年,一個重病虛弱的少女。

在路上偶然結下這場緣分的小野種,默默的接下了這兩個包袱,他去田裡做工,去富人家裡為奴,每天攢下一點錢銀糧食,再回來照顧那兩個萍水相逢,與他無有半點血緣關係的小夥伴。

他無怨無悔,嘴裡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單笙,來吃飯了”還有“重茗,該吃藥了”。

整整兩年的悉心照料,直到嶽單笙恢復正常,嶽重茗已經將這個在她眼裡比所有人都高大的少年,視若親兄。

嶽重茗覺得自己有兩個哥哥,一個千里迢迢來找她的嶽單笙,一個將她捧若珍寶,呵護備至的鐘自羽。

她的一生不虧,唯一覺得遺憾的,便是沒能嫁給鍾自羽,她很想嫁給對方,很喜歡對方,就像所有的小女孩,都鍾情身邊那個自認為最偉大的那個同齡人,但她知道,對方不喜歡自己,所以,這份愛,到死,她都隱藏著。

可那真的是隱藏嗎?

隱不隱藏,歸結在於,對方是看不出來,還是看出來了卻裝作沒看出來。

嶽單笙願意讓妹妹嫁給鍾自羽,他也感激對方對自己的付出,他認為對方雖然人品上有些問題,但這都是小問題,是可以託付終身的。

但最終,他大錯特錯。

這個錯的代價,是他失去了世上唯一的親人。

嶽重茗,死了。

死在生產之後,她的身體,根本不足以負荷一個孩子的誕生。

那陣子嶽單笙不在,他在忙著出外尋找能救治妹妹的靈丹妙藥,走之前,他明明叮囑鍾自羽照顧好妹妹,可對方沒有,他放任妹妹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