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陪審員的敘述結束了。
他所念的那“第一份文件”,分為兩個部分。
前半部分,是“陽光青少年行為矯正中心慘案”的官方備份,以EAS的馬克·斯克拉姆中尉提交的調查報告為建檔依據寫的,基本上來說……就是什麼都沒查出來。
後半部分,則是以第三人稱視角描述的、關於此案的真相。當然了,其中並沒有提到影織和冼小小的事,也沒有任何關於當事人心理活動的描寫;只是以接近“報導”的文體,陳述了事件的經過。
所以,唸完這份報告也並沒有花去太多的時間,十分鐘不到,一號陪審員就把手中的I-PEN放下了。
然後,這一桌人,又陷入了沉默。
但這次,沉默沒有持續太久,因為十號陪審員很快就打破了沉默。
“你就不打算說些什麼嗎?”他將視線投向了五號陪審員,並忽然開口問道。
這個五號陪審員,不是別人,正是車戊辰。
“你在跟我說話嗎?”車戊辰面不改色地回望過去,反問了一句。
“這不廢話嗎?”十號又道,“作為當事人,你對這事兒就沒什麼要補充的嗎……車探員?”
他最後這三個字一出口,便有數人立刻轉頭朝車戊辰看了過去;不過,還是有好幾人不為所動、另外還有發出冷笑的。
“你認識我?”車戊辰又用問題去回答了對方的問題。
“哈!我當然認識你。”十號笑道,“眼前這一桌人,我基本上全都認識,只是你們不認識我罷了。”
他這麼一說,眾人可以就把注意力又投到他身上來了。
這位十號,本就是個很顯眼的人,因為……他看起來像個侏儒。
之所以說“看起來像”,是因為也有不像的地方。
非要形容的話,十號陪審員就像是一個十歲不到的小男孩,但脖子上卻頂著個四十歲大叔的腦袋;雖然其面相、神態、嗓音……都像是個兇惡張狂的中年白人、其腦袋的尺寸也遠比小孩子要大,但他臉上的面板倒還是和兒童一樣稚嫩、甚至還有一些雀斑,他的下巴也沒有長過鬍子的痕跡,若仔細觀察……他的喉結也還沒有發育出來。
“怎麼?你們不信?”十號面對眾人的圍觀,絲毫不怯,反倒變得有些興奮起來,“哼……我現在就可以報幾個人的身份出來哦。”他說著,就指著車戊辰道,“這位五號,就是剛才那份文件裡提到的巡查官……隸屬於FCPS的高階探員車戊辰,然後,他左邊……哦不……是他的右邊,從我這裡看過去的左邊,總之就是這位四號陪審員先生……呵呵……他可是大名鼎鼎啊,名號說出來就能嚇得你們跪下,他就是……”
砰——
十號的話,沒有說完。
因為一聲槍響,打斷了他。
槍,是四號開的。
沒有人看到他拔槍、沒有人看到他扣扳機、也沒有人察覺到任何的殺氣。
當眾人有所反應時,槍,已經響了。
十號的頭,也已經像個被打碎的西瓜一樣爆開了;他腦袋後面的椅背也跟著遭殃,被轟出了一個窟窿,大量的鮮血、腦漿和骨頭碎片……皆從那窟窿中穿過,被糊在了十號背後的牆面上。
“你這傢伙……”兩秒後,七號陪審員……一個穿著風衣、在室內還戴著鴨舌帽的男人,忽地微微抬起帽簷、看著四號言道,“該不會是……”
砰——
又是一槍,和上一槍一樣,動手的還是四號,但這次,他的子彈……打在了牆上。
“原來如此……”四號開槍時,甚至都沒有朝七號那邊看,但槍響之後,他倒是把臉轉向了對方。
這一刻,如果有人站到四號的背後去觀察,便會發現……他手中那把槍的槍口、七號陪審員的腦袋、以及七號後方牆面上的彈孔,是呈一條筆直的直線的。
可不知為何,子彈並沒有擊中坐在原地一動都沒動的七號、也沒有打到他腦袋後面的椅背,卻是打中了他背後的牆。
叮鈴鈴鈴鈴——
就在現場的情況似乎就要演變成一場廝殺時,一號陪審員面前的那部老式電話,又響了。
這一變故,終止了四號進一步的行動。
“喂?”這次,一號幾乎沒有猶豫,順手一拎就把電話接了起來。
但在接聽了兩秒之後,他便將聽筒從耳邊拿開,往自己的左手邊遞去:“找你的。”
他左手邊的,是二號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