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的,個人記功是省廳給的,隨著嘉獎令還有獎金,集體二等功給了五萬塊錢。這種集體性獎金是不準分的,只能用在所裡,算是所裡的公務經費。
省廳也給了獎金,二等功給了一萬,三等功五千,嘉獎一千。
郝大偉獎現金一千,由派出所代發,老曹那邊因為沒有及時報案不獎不罰。
最後才輪到小偉,他的情況比較特殊。
獎勵現金一萬元,獎勵榮譽警察稱號,頒發了優秀公民代表證書,在之前已經向省政協和省人大發了嘉獎公函。
嘉獎公函說白了其實就是公安廳出的感謝信,不過這東西還是有好處的,隨後小偉就成為了省政協候補委員,提名省人大代表,也算是連升數級了,雖然實際上什麼級別也沒有。
事實上政協並沒有候補委員這種說法和稱謂,這只是內部的習慣性說法,委員證和本屆正式委員是一樣的,只是還需要官方在下次會議上正式透過一下,在這之前不能合法參加會議而已。
廳裡和小偉這邊的警民共建協議早在這之前就已經簽了,不屬於本次獎勵範疇。
大家從省廳出來,小偉還要去省政協和省人大,就和陸所黃所眾人分開,臨上車小偉說:“今晚八點我請客,都到啊,一個也別落下,我就不回所裡了,八點我直接在飯店等你們。”
陸所答應了下來,小偉開著車直奔政協。
政協這邊填表,換證,人大就麻煩些,原來提名在區裡,也沒有證,要跑一趟區裡把資料提過來,然後再填一堆表,交相片什麼的,弄了兩個多小時。還被要求寫了份入黨申請書。
辦好了所有事情從人大這邊出來,小偉看了看時間,直接開車去了萬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