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拘押區得從收押中心穿過去,小偉和孫所長並肩走了進去。
“這是省廳的張處長,你們認識一下,張處長能來咱們這地方的機會可是不多,呵呵。”孫所長給介紹了一下,比了一下手,陪著小偉往後面走:“咱們這和監獄不一樣,短期的也不用幹活,就是在屋裡待著,除了不能自由活動其實比勞教還鬆快。”
那男警察一臉痴呆狀的看著小偉走過去,舔了舔嘴唇,女警察小胡眼睛裡全是小星星。
勞教是我國和朝鮮特有的行政處罰手段,全世界只有這兩個國家有這個制度。
勞教人員不是罪犯,也沒有犯罪,或者說輕微犯罪,是行政處罰手段,所以也不用透過法院宣判,像拘留一樣,是公安機關自己可以根據相關條例直接決定的,期限是三個月至四年。
勞教不是勞改,它的定義其實一直很模糊,介於違法和犯罪之間,一般都是三個月到半年,每天參加集體勞動,但是待遇上比真正判刑期的犯人要好的多,生活福利什麼的比照普通市民,生活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除了幹活和服從管理以外沒有其他的約束,抽菸喝酒,說話也自由的多。一般勞教都是就近原則,就是在戶口所在地執行,經常幹活的時候遇到熟人朋友同學,遞根菸說會兒話一般也沒人管,只要不跑就行,也沒人跑。
其實咱們的法律法規都是這樣的,彈性極大,隨意性很強,到底應該多長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都是由各地執法人員決定,看心情。而且勞教又不需要走司法程式,隨意性更大,所以在13年被廢止了。
在長達六十幾年的時間裡,因為其隨意性大,不用走司法程式,勞教的冤假錯案數不勝數,那句:信不信你把你弄進去?真的不是開玩笑,只要公安系統認識幾個人就行了。
老百姓一直分不清勞教和勞改的區別,把勞教也當做了犯罪判刑,懷著對法律的敬畏,有冤屈也認了。
在90年代,勞教大隊一直是某些人掙錢的工具,沒人了隨便在社會上摟一批迴來就行了,反正也沒有監管也不用走司法,工程不能停。拆遷,運貨,挖溝埋樁,卸車植樹,有活的地方就有勞教人員的身影。
劇透一下,那會兒各地的暴力拆遷基本上都是勞教大隊乾的。把人和東西往外一抬,推土機就上去了,有的甚至東西都不管,把人抬出來一扔完事。到人家菜地裡埋樁立電杆,把菜地禍禍的一片狼藉,主人說幾句把人家全家打進醫院這種事太正常了,都成不了談資。
那會兒勞教大隊完全是隊長的私產,相當掙錢。
兩勞刑滿釋放人員拿著刑滿釋放通知書可以坐車不給錢,管好幾個月呢。
……
穿過收押中心就是一個封閉的走廊,有大鐵門,走廊兩邊都是房間。
孫所長招招手,有工作人員過來開啟鐵門,鐵門一響,原本充滿了亂糟糟的說話聲音的走廊裡立刻變得靜悄悄的,在屋裡晃悠的人也迅速找個地方坐好,瞄著門外。
孫所長說:“這邊是女的,男的在裡面,你弟弟在22監。”兩個人順著長長陰暗的走廊往裡面走,頭上的日光燈管發著藍幽幽的光芒,照在臉上顯得特別蒼白。
又過一道鐵門,來到男監區,男的就是膽子大些,而且裡面有些老油條,拘習慣了,根本不把這裡當啥事,該說說該笑笑,以此彰顯個人的牛逼。只有初次進來的人才害怕。
走到門口寫有紅色22標記的房間門口,孫所長抬手示意了一下。
小偉走過去,湊到鐵門上的觀察洞口往裡面看。
南北兩鋪炕,幾條破舊的薄被,炕上炕下坐著十來個人,一個一個頭發亂糟糟的樣子,鼻子裡一股潮溼加尿氣混和在一起的味道,一個在廁所裡剛撒了尿的人雙手拎著褲子赤著腳走出來,把腳在水泥地上蹭了蹭就上了炕,找了個角落靠著牆坐下來。
張福坐在靠窗的位置,一副萎糜不振的樣子,平時打理的溜光閃亮的頭型也沒了,一身衣服褲子褶褶巴巴的,抱著夾,下巴拄在膝蓋上發呆。
孫所長說:“要不要進去?這邊一般很少有人打架,都是幾天的事兒,時間長的還在後面,那個就要幹活了。”
小偉搖搖頭,說:“不用麻煩,我看一眼就行了,別讓人打了就行,其他該怎麼的怎麼的,孫所長你也不用多心,我要是想照顧他不如就不讓他進來了。長點教訓是好事,必竟是親叔伯弟弟,我也不希望他長歪了。”
孫所長點點頭:“理解理解,放心吧,沒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