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偉問:“我弄不準,他們幹這個算違法不?也不算。到是有點兒腦子。”
黃所長說:“現在管你要錢就算了呀,敲詐勒索。”
小偉指了指他們的藍鳥:“走私車,粵東過來的。”
黃所長樂了,說:“那更好弄了,買贓銷贓。行了,你和李主任忙吧,交給我了。”
警察過去銬人,那兩哥們不幹了:“憑什麼抓人哪?我們幹什麼了?”
黃所長說:“喲嚯,還挺硬氣。敲詐勒索買贓銷贓,不是剛說完嗎?走吧,還等我拘你啊?”
那人說:“有證據嗎?他說啥是啥呀?我跟你說我叔在區裡。”
黃所長笑著說:“那你們倒黴了,你們找不著我,得找他。到所裡我讓你打電話,行不?你把他擺平就行了,要不然這事不太好辦。他是我們領導,他說話算哪。”
一個警察開那兩個人的車,兩個人被帶上警車,黃所長上車發動:“小偉,沒事過來坐坐啊。”小偉答應了一聲,警車回去了。
李主任苦笑了一下,說:“行了,這下清靜了,走吧。”
兩個人回李主任辦公室籤合同,小偉車上沒那麼多錢,回去打款。
小偉這頭走,李主任拿起電話給那個介紹人打了過去:“老何你玩我是不?介紹了兩個什麼玩藝兒過來?騙子,玩路子的。坑我是不?”
其實這種事和他也沒什麼關係,主要是當面弄到小偉頭上了,李主任感覺特沒面子,自己這認識的都是什麼人哪,太打臉了。
反正這些和小偉也沒什麼關係,直接開車回了院子,得安排人去收拾遼大院裡那小樓,還得計劃一下買賣怎麼做。這兩個地方他打算開成超市。
那邊,兩個掙辛苦錢的被帶回派出所。
進了屋,黃所長說:“用不用打電話?要找人趕緊。”
那個橫的這會兒也不橫了,問:“同志,我倆這沒什麼吧?就是租房子沒商量好嘛,不犯法吧?”
黃所長說:“你管人要錢幹什麼?三萬塊,夠判你三年五年了,有人還是趕緊找找吧。”
那人說:“我這不是還沒要到手嗎?本來就是,說是一起租,他說我要是不幹了必須得轉給他,哪有這個道理啊?對不?我轉別人肯定得收點辛苦費吧?不犯法吧?那為什麼他就不給?憑什麼?”
黃所長把帽子放到一邊,拉開椅子坐下來說:“你有租房合同不?有你就走,我就不管了。”
那人愣了一下說:“這不是,還沒租呢嘛,正商量呢他就整了這麼一出。”
黃所長說:“你還沒租到手就管人要三萬,這是幹什麼?還叫人生意做不起來,知道人家幹什麼的不?說你們膽肥都是誇你們。”
那人問:“他,他幹什麼的呀?不就是有點兒錢嗎?認識點人,了不起呀?誰沒點兒關係呀?”
黃所長說:“他是我們省廳督察處的,正處級領導。你要是和廳長直接能說上話那這事就完了,要是說不上就夠嗆。人家家裡是副省,自己還是省政協委員,還有錢。
去年光給我們系統蓋樓就花了幾千萬,這麼說吧,惹著他算你們倒黴,他一句話奉天一半警察盯死你們,明白不?遼東省警察系統就沒有不認識他的,而且面子足夠,他的話到哪個市哪個區都好使。你還是找找人吧,要不然我可就辦事了啊。”
那兩個人互相看了一眼,說:“我們這不就是那麼說了一句,還啥也沒幹呢嘛。我們認栽,這事就完了,行不?保證不再去惹他。”
黃所樂了,說:“想的到是挺美。在那人家讓你們走你們不走對吧?現在晚了。說吧,有人沒?沒人咱們就開始錄口供。你不說你叔是區裡的嗎?不試試?”
那哥們眨巴半天眼睛,吭哧出來一句:“我叔,我叔是區民政局優撫科的,副科長。”
黃所臉一抽抽:“就這你也敢喊出來?還沒我級別高呢。”
另一個人說:“我們這,這不什麼也沒幹呢嘛,我們知道錯了,不幹了還不行啊?”
黃所長說:“你讓我怎麼和領導交待?我替你們扛唄?出來混敢做不敢當?瞧不起你們。再說了,走私車是怎麼回事?從哪買來的?在哪上的牌,經手人是誰,說吧。”
那人說:“我們買來就有牌,我們也不知道是走私車呀,買的二手車。”
黃所長說:“本地牌子,從哪買的?辦過戶沒?”
那人說:“就是,他們把我身份證拿過去了,過兩天車本就給我了,就區車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