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門都是敞開著,傳達室都在樓裡,也沒人管進進出出,隨便。
車停好,李興下去和那三個刑警一起把孫紅保他們五個人弄下來帶進樓,扔到拘押室裡,這邊小偉他們到辦公室做筆錄。
“局長,有兩輛小號軍車到後院了,刑偵那邊。”李局長正坐在辦公室看檔案,通訊員推開門進來走到辦公桌邊上壓著聲音對他說:“我正好下去打水看著的。”
李局長放下花鏡,皺眉想了想,說:“你悄悄的,過去打聽一下,怎麼回事。”
目前這件事到這一步,劉華生也好李興也好全是走的正常程式,派出所出警,拘人,筆錄,然後因為案件『性』質,交給刑偵查辦。龍城不大,分局沒設刑偵隊,用不著。
這裡還加了劉華生和趙亮的報告,關於對現場及受害人的施救保護過程,以及這些人威脅亮刀的過程。其實整個事情裡面,這兩份報告才是要命的,但也可以說是最無所謂的。看落誰手裡。
李局的通訊員叫喬偉,一溜小跑來到下樓來到刑偵這邊,李興正在向隊長交東西講訴經過,喬偉推門進屋關上門。
隊長看到喬偉站起來,喬偉擺擺手說:“沒事,我問問,那兩臺軍牌車哪的?”
李興說:“奉天的,就是這案子的愛害人,聚賓閣飯店的老闆。”
喬偉看了看李興:“聚賓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