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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該來的躲不掉,善惡到頭終有報(2)

陳偉的案子根本不是一天能夠審的完的,所以第二天邵東再次準時的出現在法庭旁聽席,而賀雲海依舊比他早一些到,兩個人互相打了個招呼就繼續等待著案件的審理。

與前一天一樣,這次的審理依舊是控方的單獨表演,而且陳偉依舊對檢方的指控供認不諱。

經過這兩天的審理,邵東發現這個陳偉的精神肯定沒有問題,只是他具有非常明顯的反社會型人格,完全不認可正常的公序良俗,對自己的罪行雖然承認,卻沒有絲毫的懺悔。

說句實話,邵東即便再為當事人的利益考慮,也完全沒有想為他做無罪辯護的心情。

“這樣的傢伙,就應該直接崩了。”這個結論在第一天旁聽之後,已經深深的紮根在邵東和趙燚的心中。而且毫不誇張的說,所有旁聽的人都是這種想法。

說不定這個見習律師也是這樣的想法,所以才選擇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不說一句話。當然,在檢方這樣的壓迫下,即便是邵東站在辯護席後面,也很難有所作為。

“現在被告方是否有證據出示。”

書記官的聲音剛剛落下,那個一直沒有說過話的辯護律師站了起來,邵東能夠明顯的看出他的身體在不自覺的抖動,說起話來也是磕磕巴巴的。

“那個,我方對檢控方所。。。所指控的罪行沒。。。沒有疑議。但。。。但是是我方提請司。。。司法鑑定,因為我方當。。。當事人陳偉有極其嚴重的精。。。精神分裂症,在。。。在實施犯罪時是處。。。處於發病期間。”

簡單的幾句話,說的吭哧癟肚,但是這幾句話卻讓整個案件的審理,變的撲朔起來。

根據《刑法》第18條第1款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地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同時根據《刑訴法》的規定,鑑定的醫院必須是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後,不能放任其自由,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如果陳偉被鑑定為精神病人的話,那麼他的罪行根本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的結果絕對是大多數人無法接受,幾個被害人的家屬立刻站了起來,對著那個見習期的小律師破口大罵起來。

“真是可憐那個孩子了,不過經歷了風雨才能見到彩虹,我第一次被罵的時候也是聽鬱悶的。”邵東一副過來人的樣子,對著趙燚小聲的說道。

不過沒等趙燚說什麼,在邵東另一邊的賀雲海幽幽的說道:“被人罵,不還嘴不記恨而且還能把這些當成動力來強大自己,這需要大智慧。邵律師你能夠做到,但是他明顯還不行。”

無端端被賀雲海神叨叨的稱讚了一句,邵東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個傢伙如果不是同性戀,那肯定是有事要讓自己幫忙。

但是邵東對自己還是有著準確定位的,以他的身份地位,雖然有點小名氣,但是對於賀雲海這樣的人來說,自己還不足以讓他這樣的示好。

不過他的話倒是沒有錯,那個見習律師原本就已經緊張的要死,現在被人一罵,更是緊張的連話都說不出來。

作為主審法官的梁洛辰就比較鎮定了,見識過不少大風大浪的他,用力的敲了幾下法槌,“肅靜,肅靜。”看到場面被控制住,梁洛辰接著說道:“准許被告人提出的司法鑑定,本席宣佈本案延期審理。”

法槌再次落下,這個所有人都矚目的案子再次被擱置。在離開法庭的時候,賀雲海和邵東並肩向外走著,“邵律師,多謝你的建議,不過你覺得按照現在的情況,陳偉有沒有可能監外。”

“想都別想!”邵東立刻搖著頭,輕聲的說道:“這麼重大的案子,多少人都盯著看呢!就算是為了顧及社會影響,也不可能有監外的可能,不過保命的話應該問題不大,最大的可能應該是死緩或者無期。”

賀雲海聽完點了點頭,不知道心裡在合計什麼。趁這個功夫,邵東拉著趙燚趕忙向外走去,他是真的不想和賀雲海有過多的交集。就算自己是個惡魔,但是和他比起來還是差很多,至少現在邵東還做不到驅使使魔。

“邵律師,請問這次辯護方提出司法鑑定,是不是在您的授意下做出的?”

剛剛走出法庭的大門,邵東的面前就支出幾隻話筒,為首的正是那個獵犬胡記。

“無可奉告。”

邵東連看都沒看胡清,伸手撥開眼前的話筒,直接走了過去。不過那個為陳偉辯護的見習律師就沒這麼有經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