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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周美人麾下頭號瘋狗周天紋

?ì??從周雪瑞這裡,我總算是知道了當初周天紋與周美人的事情。

時間要回到二十六年前,那是他們師徒的第一次相遇。

周天紋,溫州瑞安人。家境貧困。自幼失親,兄弟之間相互拉扯大,偷盜過,搶劫過,也乞討過。

用周美人當初評價周天紋的一句話來表達,形容得最為貼切:周天紋就是一條遍體鱗傷的瘋狗。他憎恨身邊的一切事物,任何會威脅到他的事物都會被他瘋狂扯碎——哪怕這條瘋狗是跪著的,眼眸中也是仇恨的光芒。

那時是冬日,南方的天氣冷得讓人直想發抖。全國最冷便是南方,北方的寒冷用衣服擋得住,而南方穿再多擋不住。哪怕是東北大漢在冬日來到南方,也要冷得瑟瑟發抖。那是因為南方溼氣較重,直接就將寒冷貼在人們的身上。

當寒冷能鑽進骨子裡的時候,人們都縮在屋裡,而周美人要去辦事。

平日裡人流不多的街道那天卻人山人海圍在一起,好奇之下。周美人也去檢視,卻發現一個滿身血跡的年輕男子跪在地上,男子面前是一拿著菜刀的大漢。

跪著的,便是周天紋。

寒冷冬日,他卻穿著一件單薄的秋衣,而這秋衣的胸口處已經破損。要問原因,是因為他的胸膛被砍了一刀,傷口不深,卻也叫人驚慌。

那一刀,從周天紋的肩膀砍到腹部,鮮血流在地上,猶如鏡面照著那個男人下跪的模樣。

周美人詢問旁人,才知道周天紋在這麵攤吃了一碗粉條,而等吃完之後,他告訴老闆自己沒錢,付不起四角錢的面錢。

老闆自然大怒,當即拿起菜刀砍在周天紋胸膛,算是教訓。

“你吃了我的粉條,卻拿不出錢。你與小偷沒有區別。在這跪十分鐘然後滾,如果你還能活下就行,如果死了,那就別怪我。”

這是老闆對周天紋說的話,而迫於對方拿著一把菜刀,周天紋不敢不聽。

人們則是起鬨,說要老闆將周天紋的頭砍下來,都是貧窮的年代,一碗粉條自然比一個人命值錢。而老闆不願意,說自己還有一家老小,不想被槍斃了去。

周美人看不下這番情景,便站出身,說這麼下去老闆也要吃槍子,自己願意為周天紋付了面錢。

既然能拿到錢,老闆自然也沒什麼好說,人們看熱鬧沒了,就走的走散的散。

周天紋向周美人道謝,而周美人說他有傷不能亂動,便親自將他抱到醫院。等周天紋從醫院出來,他欠周美人的並不是四角錢,而是五十二塊四角錢的醫療費。

他說要報恩,從那天起,周天紋拜入周美人門下。

這是一個天賦不強的男人,進入門下後自然會被其他弟子欺辱嘲笑。但這是一條瘋狗,簡單的任務他也做,困難的任務他也做,而九死一生的任務——他也是眼都不眨,第一個接下來。

從未學過道術的周天紋,第一個任務便是捉苦鬼,第十八道鬼魂。

師兄們嘲笑他不自量力,而周美人擔憂周天紋,要為他算卦。周天紋卻不願做,他說完成這個任務,三百塊錢的賞金,自己只取一百,其餘都交由周美人,算是報恩。

周美人不缺錢,卻直接同意周天紋的條件。當週天紋出門後,師兄們詢問為何周美人要讓他去送死,周美人便說出這句周天紋是瘋狗的評價。

那是子時,厲鬼最強之時。

排行十八道的苦鬼對於周天紋這竟敢來捉自己的毛頭小子感到不可思議,而他的第一想法,自然是將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撕成碎片。

那時苦鬼取了把匕首,想將周天紋玩弄致死。然而……

周天紋早已在自己的雙手上塗滿黑狗血,當苦鬼接近的一剎那,周天紋便雙手抓住苦鬼,死死不讓它逃脫。

排行第十八道的鬼魂驚慌了,他慌忙之中地將匕首刺進周天紋腹部,卻只看見那個男人露出一個慘淡的笑容。

他抓住苦鬼的那隻手,當匕首在自己的體內無法拔出,苦鬼驚慌失措地叫喊,朝著周天紋吐出一道道陰氣。

而那男人卻強忍著睡去死去的慾望,他握緊滿是黑狗血的手指,一拳又一拳地擊打在苦鬼額頭。

一邊已經身受重傷,一邊則是被拳頭活活打得魂飛魄散。

當苦鬼飄散,周天紋拖著重傷的身體獨自走到人民醫院。

他告訴醫生,自己身上有三百塊錢,一百拿來當醫療費,若是錢不夠,那先欠著。倘若醫生敢動另外的兩百塊錢,他殺醫生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