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明是……嗯……”
墨司南低頭,將衣服脫下去,他不想說的那麼多,只想做……
向晚清睡醒的時候,墨司南確實已經走了,留下了一張字條。
“三天就回來了,別到處亂走,不許和任何男人吃飯,電話不能超出十分鐘,戒指和項鍊都給你戴回去了,不許再摘下來。”
墨司南的字裡行間都是管她的事情,向晚清看完隨手就扔了,根本不管那些,該做什麼還是做什麼。
而墨司南不在的這三天,向晚清一直在查張羅生受傷的事情。
第三天向晚清接到警局電話,說是人抓到了,向晚清去警局去看了那幾個人。
確實如張羅生說的那樣,這幾個人都很年輕,開的車都是A字頭,穿著很得體,說話不是本地人,更像是G市的人。
警察很快審問出來對方是受什麼人指示的,他們都說是墨司南。
張羅生的助理在,向晚清也在。
四個人異口同聲指認墨司南,警方也聯絡了墨司南,結果墨司南電話不接。
向晚清試著給他打,墨司南也沒接。
警方釋出通緝令正式通緝墨司南,理由是買兇傷害他人,以謀殺罪名。
知道這事向晚清就回去了,當天晚上大門緊閉,該幹什麼還是幹什麼,她沒有墨司南會出事的意識。
但到了晚上,大門口就有人敲門。
吳媽急著忙著的起來,這大半夜的什麼人不睡覺跑到這裡來叫門,要是沒有著急的事情,人家不會來這裡就是了。
吳媽跑到門口看了,很快就回來了,之後就去樓上敲門,大半夜到底把向晚清從被窩裡面折騰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