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地裡現在已經一片火光通明。
將近一個排的叛軍士兵舉著手裡的AK47步槍,圍在不大的甘蔗地旁,其中兩個叛軍正拖著狗,在地裡嗅來嗅去。
這不是知名品種的獵犬,僅僅是本地經過叛軍士兵訓練過的犬隻。
但狗鼻子絕對靈敏,它的嗅覺能力比人靈敏100萬倍,其嗅粘膜內大約有3億個嗅覺細胞,是人類的60倍左右,它們的嗅球佔據大腦的八分之一,數量是人類的40倍,能辨識別人類嗅覺濃度低1一億倍的氣味。
這相當於一個人如果在一個小房間裡能問道一抹香水的味道,那麼一隻狗就能在一個封閉的體育館裡聞出這股味道。
在甘蔗地裡嗅了幾分鐘,兩條黑乎乎的大狗似乎有所發現,仰起頭對著自己的主人汪汪大喊,然後轉身飛快朝秦飛和趙鑫離開的方向追去。
距離甘蔗地數百米外的樹洞中,秦飛和趙鑫屏住呼吸,仔細傾聽著一切動靜。
樹洞裡依舊瀰漫著那股屬於臭鼬的怪味,為了不至於憋死這個小東西,秦飛給它留了一點點縫隙,僅僅如此,已經臭不可聞。
所幸倆人臉上還戴著防毒面具,否則在這種狹小的空間裡,一定會活活燻死在這裡。
趙鑫此時正在體驗著一種和他從前在偵察部隊裡完全不同的狀態。
倒不是偵察營的訓練強度不行,而是那即便再苦,也只是訓練。
而這是實戰,永遠沒有第二次機會。
隱匿和等待是一件很幸苦的事,尤其是在非洲酷熱的天氣中趴在佈滿蟲蟻草叢中,更是妙不可言。
其實倆人身上穿著的迷彩作戰服已經將大部分的皮肉死死裹住,而裸露在外的面板上全部塗抹了油彩,這種偽裝油彩有驅蚊蟲的功能,但總有漏網的小蟲子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鑽進衣服內,噬咬著面板。
最慘的是,倆人又不能動,更不能去拍打那些蚊蟲,因為身上的裝備很容易因此而發出金屬碰撞的聲音,那樣會招來敵人的注意。
這種感覺真是讓人酸透心尖。
現在唯一可以做的,只能暗暗依靠神經控制著發癢部位的肌肉,用震動驚走蟲子,利用肌肉滑動和衣服產生摩擦來降低瘙癢。
在叛軍暫時沒有搜尋到這裡的時候,還有一種辦法就是用背挨在堅硬的樹幹上,慢慢地用力摩擦,只是身上穿著戰術背心,這種方法只對部分地方有效。
“現在的遭遇,和你在部隊裡學的是不是很不同?”秦飛低聲詢問著
“我估計,現在全身都是水泡了。”趙鑫說:“真想出去痛痛快快乾一場也比這種活受罪強。”
“衡量優秀計程車兵的標準不是他怕不怕死,而是無論在任何惡劣的情況下都能完成任務。”秦飛說:“死很簡單,舉槍自殺,一顆子彈可以搞定,完成任務卻不是,那需要天時地利人和,還有一個聰明的腦子、堅強的意志和過硬的軍事技能。”
“媽的……”趙鑫又輕輕蹭了蹭樹幹,“癢……”
“要學會享受痛苦!”秦飛沉聲道。
時間在等待中一分一秒的過去,獵犬的吠叫聲越來越靠近。
“他們來了……”秦飛一邊說,一邊摘下那隻裝有臭鼬的防水袋。
“秦哥,這東西有什麼用?”之前趙鑫一直不明白秦飛為什麼要抓這個小東西,這玩意實在太臭,帶在身邊簡直是一種折磨。
秦飛小心翼翼地鬆開了口袋的繩子,用細微的聲音道:“臭鼬的氣味在自然界裡幾乎是無敵存在,就連狗都怕它,如果直接噴到狗鼻子上,狗會喪失一段時間的嗅覺……”
“你是想……”
“噓——”
叛軍大聲交談的聲音在樹洞右側十幾米的地方傳來,此刻,兩條狗似乎十分興奮,開始朝著秦飛和趙鑫所在的樹洞狂吠,拼命想掙脫鎖鏈衝上去。
趙鑫一動也不敢動,大氣都不敢喘,生怕被發現,來非洲之前,他可是在網路新聞上看過不少關於這些地方的戰亂報道,非洲土地上的各方武裝勢力對待敵人的手段都是極其殘忍的,很多砍手砍腳然後再活活割喉砍腦袋的事情並不鮮見。
當年在摩加迪休,那兩個倒黴的三角洲特種兵死了都要被人拖屍示眾。
想到這裡,趙鑫忍不住感覺脊椎開始發冷。
“他們好像在這裡!”負責牽著獵犬計程車兵指著大概的方向:“狗好像有發現了!”
經他這麼大聲示警,所有的叛軍士兵立即端起槍口,對準了秦飛和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