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茶覺得首領一定是瘋了——那一大片山呢!看著很近,走過去,至少得十天半個月了!
然而首領卻很肯定,“總過也幾座山,咱們一天翻一座過去,四五天就到了!”
“一天翻一座?首領?我們爬了一整天才爬上這座山啊!”
茶茶深深嘆了口氣,默默扳過自己磨出水泡的腳。
她這還穿著鞋呢,腳上已經磨出水泡了,真走過去,一雙腳還要不要了?
獸人的情況也沒好多少,一連兩天趕路爬山,腳底早就磨出血了。尼克還好,看著血糊糊的,傷口其實都好了。首領他們就不同了,尤其是傑森,他的原形是熊,體重又大,厚厚的腳掌上早就血肉模糊,沒眼看了。
“首領,您就聽茶茶的吧!那麼遠,我們四五天是趕不過去的!”
安德魯嗚呼哀哉,抬起血淋淋的腳給首領看,“咱不能再走那麼快了!皮再厚的腳也經不住山上這麼硬的石頭磨啊!”
首領彷彿才看到大家的腳一樣,悻悻摸了摸鼻樑,也坐了下來,“那行,那不走這麼快了。”
茶茶無奈搖搖頭,眼看著尼克開始找地方扎帳篷了,從揹簍裡拿出根針來,小心翼翼的把水泡挑破。
在此期間,她望了眼雨林的方向。
發現雨林那邊的平原要近很多,那才是四五天才能趕過去的地方。也就是說,除掉他們背道而馳的這兩天,從部落到雨林附近的平原,最慢也只要三四天!
“茶茶,你的腳沒流血啊?”
首領一開口,茶茶忽然有種不詳的預感,“……沒有,怎麼了?”
“是因為穿了這個東西吧?這個東西怎麼做?你幫我們大家做幾雙吧?!從這裡到平原還要幾天,我們的腳受傷了,是會拖延時間的!到時候萬一蛇獸又折回來,那我們部落就危險了!”
首領說的,茶茶當然懂!
只不過,“首領,要不然,咱們就去雨林那邊吧?那邊的平原離這裡近!四五天就到了!咱們去看看環境,實在不行咱們再往這個遠的地方走嘛!”
“不行!絕對不行!那邊太危險了!”
眼看著首領心意已決,茶茶也只能嘆口氣,“做這個東西,需要細藤條還有獸皮,今天天太晚了,我看不清東西,明天早上做。”
“行!那明天早點兒起來!”
首領滿意了,拍拍巴掌站起來,跟尼克一起處理獵物。
晚上,首領終於如願以償的吃到了烤肉。大快朵頤之後,就帶上安德魯一起去採細藤條了。
只留下尼克茶茶和傑森,坐在原地集體沉默。
“我覺得,我們還是得去雨林那邊!”
茶茶忍無可忍,開口打破了平靜,“我看過了,雨林那邊的地形複雜,平原夾在雨林和山脈當中,斷斷續續,有好幾片!其中一篇距離雨林最遠的,背山面水,周圍還有厚厚的樹木遮擋,很適合居住的!”
“可是,首領不會同意的。”
傑森說出了重點,正中茶茶下懷,“不考慮首領的話,你更願意去哪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