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再給你三天婚假。日子由你自己定了,報告帶隊的官長。”
“那末,”張惠龍問:“都監什麼時候到江陵?”
“總在半個月以後。”
“我等都監來了,再跟吳家定日子。”
“不必!”曹彬很婉轉地為他解釋:“第一、吳家要選吉日,不可為我耽誤;第二、早早成了親,好打點一切,帶著新娘子回京;第三、我到了江陵,不見得能抽得出功夫來為你主持婚事。所以你不必等我,好在有張孔目在,也是一樣。”
聽這一說,張惠龍不免有怏怏不快之色;曹彬便歉意地勸慰了一番,答應到了江陵,一定抽出半天的功夫,到吳鄉約家去拜訪,權當會親。張惠龍覺得這樣也算有了面子,心裡才好過些。
推己及人,他又想到一件事,忍不住要說;軍中弟兄與當地百姓交往,頗有結識了多情女郎,論及嫁娶的,只以叛亂未平,班師無期,陣前不準招親,所以男愁女怨,如今似乎應該解除禁令,促成好事。否則大軍啟行之日,閨中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哭腫眼睛?
“我已經想到了。”曹彬聽完張惠龍的陳述,點點頭說:“不過這件事用不著我費心,更與你無干;不必管這閒事。”
費心的自然有人。第一個就是王仁贍——李廷珪所送的那位歌伎,極受王仁贍的寵愛;當然要攜回京師。只是不能隨軍同行;因為劉光乂極力反對,說行軍不宜有婦人,否則兵氣不揚。而且以蜀中百姓看在眼裡,會起議評;所以主張將眷屬集中在一起,派定留守照料,隨後再定行止。
這是侃侃正論,誰也駁他不倒;王全斌已經表示接納建議。但只許軍官納妾,不準士兵娶妻,無論如何是件說不過去的事,因此開放了禁令;婚禮當然從簡,甚至大定、小定,一概豁免,女家不辦嫁妝,男家的聘禮,是呂餘慶所定的規矩,白銀十兩,採緞兩匹,羊一口,酒十瓶,由成都府致送,作為賀禮。
婚禮雖簡,但很熱鬧,因為新郎官的賀客多——當然都是他的同袍;湊齊份子,自辦喜筵,不用女家費心。鬧夠了酒,把新郎送入洞房;洞房就在女家。剛賦好逑,旋唱驪歌,送行的行列中,多的是剛剛開臉的新娘子。
27
東歸的船上,“一日思君十二時”,只要一閒下來,神魂飛越,都在青兒左右;張惠龍的江陵之憶,甜似蜜,醇似酒。
最難忘的還是初見的光景,當日的情景,歷歷如在眼前;那天是青兒親自料理了餚饌,由吳鄉約出面留客吃飯。萍水相逢,便有這麼一番殷勤,真正是美人情重!可笑的是自己一再以“將令”為言,峻拒好意;迫得吳鄉約不能不說實話,款客原是青兒的意思。料想此時在屏風後的她,已羞得不知如何是好?而自己滯而不化,居然還說得出推辭的話來,才惹得她大發嬌嗔。倘或就此不歡而散,事後追憶,一定悔恨無窮。
每想到這裡,他似乎還心有餘悸。同時也始終弄不明白,青兒在受了那樣難以忍受的屈辱,居然還能調製出一碗冒充清水的肉湯來,不念新嫌是一難;用心委屈,唯恐自己再不受,又是一難。他在想,見了面一定得問問她:“你為什麼待我這麼好?”
因為是這樣的感覺,所以又生福薄怕難消受的恐懼。越近江陵,越有這樣的感覺,不由得又想起從曹都監那裡學來的一句唐詩:“近鄉情更怯”;對青兒是又想見,又怕見,自己都不明白,到底是怎麼的一種心意。
但是對張孔目,卻是渴望一見;叩門登堂,張孔目喜出望外,斜著臉把張惠龍從頭看到腳,第一句話是。“兄弟,你真的當了官了!好漂亮的戰袍!”
張惠龍望一望自己身上,矜持地笑著,他本來是士兵的身份,平蜀立功,授職“仁勇副尉——宋朝的官階,文職五品以上稱”大夫“,六品以下稱”郎“;武職五品以上稱”將軍“,六品以下稱”尉“,仁勇副尉正九品,品秩是倒數第三;但無論如何是個進身之階,只要勤慎奉職,不怕做不到將軍。
“大嫂呢?”張惠龍說:“特地給大嫂帶了幾端蜀錦;只怕東西不好!大家都搶著買,好貨難覓。”
說著,他便動手去開啟禮物,除了蜀錦,還有許多土儀,算得上一份重禮。張孔目覺得受之有愧,按住了他的手說:“兄弟,你留著送你老丈人,我們一筆寫不出兩個張字,自己弟兄,就免了吧!”
“不!我另外還有一份。”
卻不過情意,張孔目只得收下;喊出他妻子來,見了張惠龍就像見了同胞手足那樣親熱。亂過一陣,才得細敘別後光景;平蜀的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