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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6章 杖斃殿外,不法罪證

.該死,實在該死!”

“駭人聽聞,真是駭人聽聞啊!”

“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收受孝禮,這簡直是......”

“當真該殺!而且還要剝皮楦草,如此才能維護我大明律法。”

劉博源咬牙切齒的憤恨大罵,臉上滿是凜然正色。

而一眾文武百官們在看了這些賬冊之後,也是同樣的憤恨怒罵,似乎個個都是為民著想的朝廷好官。

“真是沒有想到,方光琛竟然貪墨了數萬兩錢財,實在是該殺!”

“還有這林增志,竟然垂涎一良家女子,竟是逼死了人家丈夫,實難饒恕。”

“你看看這本賬冊,光時亨竟是漂沒了修堤款項,導致江南百姓因此遭災。”

“看來光時亨等人死的太過便宜了,當要千刀萬剮才是,如此才能平息民憤。”

“幸好皇上明察秋毫,及時發現了光時亨等人的罪證,不然後果不堪設想啊!”

“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光時亨等人觸犯我大明律法,自然不留饒恕。”

“......”

整個大殿之內,充斥著一眾文武百官們的憤恨怒罵聲。

崇禎皇帝高坐在龍椅之上,目光掃視了一遍御階之下的一眾文武百官們,而後沉聲道:“諸位愛卿,如今你們已經知道,朕為何不分緣由的要將光時亨等人,全都拖出大殿杖斃。”

“王大伴拿給你們看的這些賬冊,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你們全都好好的看看,這些賬冊之上記錄的都是什麼,竟然都是光時亨等人貪汙受賄的一筆筆記錄。”

“光時亨等人貪墨的錢財,可是全部建立在我大明百姓的身上,他們這貪墨的不是錢財,而是我大明百姓的性命。”

“太祖皇帝曾經有言:自盜,四十貫統;枉法贓,八十貫絞;不枉法贓,一百二十貫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若有數額重大者,當以族誅、凌遲、極刑、梟令、斷手、刖足、 閹割、剝指、剁趾、墨面、文身等極刑。”

“對於以上的這些極刑,朕是不願再造殺孽,只是杖刑了光時亨等人即可。”

“皇上仁慈愛民,實乃我大明之幸,百姓之幸!”

一眾文武百官們連忙跪地高呼,大拍崇禎皇帝的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