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漸暗,一夜無話。
翌日。
清晨,秦九歌剛剛結束脩煉,阿狗便上來彙報。
“公子,澹臺璇得知公子駕臨落日城,今日一早,便遣人送來拜帖,要前來拜見聖子。”阿狗恭敬道。
秦九歌從修煉中睜開雙眼,一道璀璨精光一閃而沒。
他微微驚愕:“哦?她要親自前來拜見我?”
太虛山和元初聖地同為東荒聖地級別勢力,兩家的年輕一代領軍人物碰上了,自然是要聚上一番的。
不過,秦九歌雖為太虛聖子,但以澹臺璇在元初聖地的地位,和他也相差不了太多,見面拱手喚聲“師兄”也就行了。
如今,澹臺璇要親自前來他太虛山的產業拜見他,卻是有點隆重了。
想到這裡,秦九歌一笑:“她倒還挺客氣。”
阿狗同樣不解。
他可沒忘記,澹臺璇可是澹臺宗的長姐,而秦九歌可是前兩天剛剛讓澹臺宗吃了個大虧,以後者的桀驁和驕傲,絕對是恨死秦九歌了。
是以,收到這個拜帖,阿狗也很是鬱悶。
秦九歌側頭,微微思索一番,吩咐道:“她澹臺璇如此客氣,無論是虛情抑或假意,我倒也不好託大,太過失禮。”
頓了頓,他接著道:“這樣吧!阿狗,你另外尋個去處,最好距離落日樓和他們元初聖地的產業差不多之地,和她約在那裡吧。”
如此安排,無論是誰也難以詬病。
雖然不懼,但如果沒必要,秦九歌也不想為人詬病。
阿狗領命離去。
很快,事情便辦好了。
雙方相約在落日城北的一處古樸園林,無論是相距落日樓,還是元初聖地的那處產業都不算遠。
此處園林,名為“聽花園”,百花爭妍,湖光山色,間或還夾雜著幾叢修竹,確是幾分風雅之意。
當然,對於這些種種,秦九歌根本不在意。
穿越過來之後,除了自己這位前中期的大反派高富帥,自己筆下的重要人物,卻還一個都沒見過。
眼看就要和自己親手塑造出來的女主角打交道,此刻他不由起了一種頗為奇妙的感覺,不足為外人道。
沒讓他等太久,秦九歌前腳剛踏進這聽花園,澹臺璇等人後腳便到了。
“秦師兄!”
未見其人,一道溫婉柔和、令人如沐春風的聲音便在耳邊響起。
秦九歌扭頭看去,一眼便發現澹臺璇。
面板白皙,吹彈可破,五官精緻得宛若畫中人,黑髮如瀑,穿著一身明黃色宮裝,端莊中帶著一抹若有若無的貴氣。
特別是她的一雙眼瞳,如同一汪秋水,溫和、恬靜、安然,令人情不自禁被吸引住。
剛穿越過來看到李煙柔時,饒是秦九歌前世看慣了美女,一下子還是被驚豔住。
但相比於眼前之人,李煙柔便不值一提了。
無論單純從容顏,還是身上的氣質,都完全沒有可比之處。
“不愧是女主啊!”
秦九歌心中感慨,雖然前身記憶中也有澹臺璇的容貌,不過乍見依然驚豔不已。
“師妹見過秦師兄!”澹臺璇對秦九歌微微行禮,“上次一別至今,和師兄好久不見。”
“澹臺師妹不必多禮。”
秦九歌溫和一笑道,雖然驚豔於此女的容貌,但表面上毫無異色,更不會像他書中的主角一般,見到美女就走不動道。
說到底,他並非廢柴流屌絲男主,而是反派高富帥。
更何況,他還是這個小說世界的作者!
常言道“紅粉骷髏”,在秦九歌眼中,面前的紅粉佳人連骷髏都算不上,不過是筆下一堆方塊字,充其量是一堆東拼西湊的形容詞華麗點的方塊字而已。
本質並無不同!
此次,澹臺璇並非一人前來,身後帶著不少人,一股鐵血氣息掩飾不住,顯然是和秦九歌的血秦衛類似的。
此外,落後澹臺璇半步的,卻是秦九歌的一位熟人了。
正是那位被秦九歌逼得無法拔劍的元靈神體,澹臺宗。
在澹臺璇的示意下,澹臺宗依然一臉桀驁,勉強對秦九歌一拱手:“元初聖地澹臺宗,見過秦師兄!”
他語氣不善,但秦九歌恍如不覺,溫和笑道:“澹臺師弟有禮了。”
說著,他伸手虛引:“澹臺師妹,澹臺師弟,這邊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