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不怕巷子深。
經典無需刻意,一樣千古流傳。
最典型的例子就像茅臺的酒、中華的煙、老乾媽的醬、小動物的鞭。從來也沒見打什麼廣告,照樣市場火爆供不應求,比同類產品的銷量高出一大截。除了最後一種哈,只要是鞭,無論出自什麼小動物身上,都供不應求。
本著這樣的理念,在我的兩支單曲製作出來之後,公司立刻為我成立了龐大的宣傳團隊,開始了無死角的大力宣傳。
不是說酒香不怕巷子深嗎,為什麼要宣傳?還不是因為我這歌太垃圾了~
詞曲沒問題,製作也沒問題,關鍵問題在於我唱的不行。
在此我要想全國rapper道歉,說唱並不像我想象的那麼簡單,節奏快時吐字得清,節奏慢時節奏要平,高亢時聲不能破,低沉時音不能輕。喝多了之後扯著嗓子嚷嚷跟說唱完全是兩碼事。
經過數十次的返工,最終拿出的那個勉強能聽的版本大家依舊聽的很勉強。我和負責後期製作的師傅商量,不是有那種聲音修改技術嗎?幫我這處理一下唄。
人家師傅說了,處理一下倒是行,不過我這瑕疵有點大,處理之後就聽不出來是你唱的了,只能把你的頭像換成初音未來。
最後這事兒還是若姐拍板兒,她覺得這兩支單曲的內涵遠遠要大於說唱技巧本身,只要宣傳得當,還是很有市場潛力的。
基於這個想法,她將這兩支單曲的版權無償的贈送給我了,並嚴明立場:這兩首歌,全是按我個人的喜愛和能力製作而成的,未來的一切收益和榮譽均屬我個人所有。
若姐大概是怕我沒明白她的意思,又特意解釋了一遍:“就是說這玩意你愛怎麼處理怎麼處理,到什麼時候也別說是公司官方出品的,沒人陪你丟這個臉!”
至於的嘛?怪我嘍?
我還說是你們技術不行呢,我這唱功怎麼也比李宇春強吧?我的髮型怎麼也比李宇春騷吧?除了長得沒有李宇春爺們兒,我這個春哥哪裡不比那個春哥強百套!我還真就不信這個邪,從來沒栽過跟頭,這次能讓兩支單曲給絆倒了!
滋補天團的兄弟們,都給我行動起來!
東方撫琴負責買裝置,公司不給發行,我就自己刻碟!
小歐給我租店鋪,公司不給上架銷售,我就自己開一間專門店!
金寶跑一趟小香港,和傑森碰頭,把斯曼系列保健品的生產停一停,庫存不是還夠撐一陣子的嗎?利用這段時間,所有人工都集中起來,全部投入到《滋補天團寫真集》的二次拍版和印刷工作中。
我也知道我這專輯肯定不好賣,所以只能走捆綁路線了。買一支單曲CD,贈送《滋補天團寫真集2.0》一套!
小浣熊乾脆面是怎麼成功的?靠的不就是裡面的水滸人物卡~
營銷和時尚一樣,不存在過不過時,20年就是一個輪迴,具有極強的借鑑價值。
最後就是推銷工作了,好買賣一看吆喝二看包裝,這方面可以借鑑日本的A V行業,成千上萬的女 優裡面,以二分三分女居多,還不是人人有市場,樂壇的情況也差不多,我的作品管啥還有劇情有內涵呢,就是顏值差了一些,但這並不是什麼大問題,資深的A V鑑賞人士,都具有忽視顏值不看臉的技能。
而且CD這種東西,賣出去就算賣出去了,不用擔心售後,更不存在退貨這一說。打都沒用,歌難聽並不是欺騙消費者,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的歌好聽呀~
微商的火爆帶給我們一條至理經驗,無論賣什麼,最大的購買市場都是親朋好友。
我的第一波營銷,就從親朋好友身上開始。
兩支單曲製作出來之後,按小臺灣的規矩,已經被登記入庫了,在各大音樂平臺上,將有實時的銷量顯示。
為了配合營銷,我沒有開通網路版銷售,一切都從實體出發。這一決策,首先就讓我在這個以網路為主的新音樂時代,走了一波復古流,成功規避了萬千的競爭對手和億萬的噴子。
第一批CD製作完成,沒有附贈寫真集,也沒有任何優惠,一張30,兩張成套50,斯曼集團和鬧式文化的全體員工,一人至少買一套!
自家產品賣自家,這可不是什麼霸王條款剝削行為,各行各業都是如此,早就成潛規則了。
單此一個銷售途徑,第一批3萬張CD在短短兩天時間就銷售一空,《我爸回來了》和《以寡婦之名》兩支CD瞬間登上單曲銷售日榜、周榜和月榜的冠亞軍